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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7-12-20 访问量: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Yangzhoushi Renmin Daibiao Dahui Jiqi Changweihui)
 
 
综述
■概况 2016年,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市人大常委会)举行10次常委会会议、19次主任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7项,作出决议、决定9项,检查水资源管理条例等3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8人次。举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4部法律法规讲座,开展32项调查研究和10次专题视察。全年受理来信176件,接待来访247人次,一些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接待来自肯尼亚、韩国等议会代表团6批48人次。单独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的作用。建成史料展示室,反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34年发展历程。
加强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注重发挥人大网站、“扬州人大发布”微信平台作用,办好《扬州人大》杂志、《扬州日报》“人民与权力”专版,与扬州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制作30期“TV议案365”,增强人大工作影响力。市地方人大工作研究会围绕“提升县乡人大工作水平”开展交流研讨,提升实际工作水平。
(罗庆久 陆 亮)
 
 
重要工作
■地方立法 2016年,确定《扬州古城保护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为首批实体性法规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主导作用,开展立法调研,征求各方意见。《扬州古城保护条例》从制度层面设立古城保护机构,建立古城保护名录,界定保护范围,细化保护内容和措施。《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确立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将全面落实“河长制”以法规形式固化,明确河道整治与利用的要求,规定管理范围内禁止行为。两部法规经市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把好法规立项关。借助新闻媒体、人大网站等,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立法建议,加强对立法建议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评估,统筹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法规起草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保证起草工作质量。探索民主立法路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法规草案,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关领域人大代表、县(市、区)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顾问和市民群众的意见1358条,组织召开立法评估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汇集各方智慧。坚持隔次审议做法,召开2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进行审议。
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协助市委召开古城保护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动员会议,对贯彻实施进行部署。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进法治文化名城建设。与省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文物保护法、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将突出问题及时反馈交办,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规定》,审查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件。
(罗庆久 陆 亮)
■监督工作 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重点骨干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督促政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财政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推进简政放权,释放经济发展活力。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健全体制机制、激发主体活力、畅通转化渠道等意见。审议通过《江苏扬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2016-2018)》,关注供销社综合改革,视察高等教育发展,促进加强内涵建设。
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督查推进市人代会关于“治水治气”决议落实情况。察看“治水治气”现场,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基层人大代表意见,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要求严格对照决议目标和时间节点,实施重点河湖水环境保护,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力度,加快淘汰10蒸吨以下小型燃煤锅炉,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提升,推动决议贯彻实施。城区列入计划的8条黑臭河道整治进展明显,农村河道整治实现全覆盖,建筑施工扬尘防控成效显著。调研“七河八岛”(京杭大运河、壁虎河、新河、凤凰河、太平河、金湾河、高水河,聚凤岛、芒稻岛、金湾岛、自在岛、凤羽岛、山河岛、壁虎岛、新河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决议落实情况,要求结合推进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加强规划引领,严格执行“四控一禁”(控制廊道宽度、建设高度、开发强度、污染排放,禁止违章建设)要求,保护好区域生态环境。市政府落实决议要求,推进船厂、砂石场搬迁,沿河71家船厂、砂石场全部关闭整治到位。审议通过大桥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专题视察地下管线信息化平台建设、水库防洪、植树造林,推动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
督促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创新。关注人民群众的“养命钱”,围绕落实社保基金安全监管责任制、实现市区社保基金实质性统筹、建立常态化审计监督制度等问题,专题询问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负责人,推动基金安全平稳可持续运行。重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均衡供给水平。视察农贸市场改造、体育休闲公园建设等民生项目,督促民生“1号文件”承诺如期兑现。督查民生类专项支出绩效管理情况,推动惠民政策落实。视察民族乡村工作,推动增强发展内生动力。针对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调研秋收秋种工作。审议社会组织培育工作,要求政府加快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科学管理,为社会组织发展让渡空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专项调研,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警务保障,提高处置效率。专题视察公安基层派出所建设、开发区法院检察院建设、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推动规范化建设。
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审议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要求政府重视财政收支压力增大、财政管理改革任务繁重等情况,巩固财源税基,突出民生支出“补短板、兜底线”,落实实体经济减负的政策措施。审查批准2015年市级决算,组织代表预审部门决算,督促政府落实“决算与预算对应”要求,改进预决算编制工作,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审查批准2016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对部分债务资金安排项目提出调整建议。出台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规定,建立人大审查监督和政府审计监督衔接机制,被评为全省市县人大“十大新闻”之一。专门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强调对照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问题得到解决。首次专题视察预算拟安排重点项目,审议市政府1000万元以上重大财政资金项目绩效预评估情况,督促聚焦办好“十件大事”,科学编制项目预算,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罗庆久 陆 亮)
■组织代表活动 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统一见面日”“百名代表参与常委会审议”等特色平台,提升代表活动实效。组织市人大代表以小组为单位开展“统一见面日”活动,促进代表听民意、解民忧。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定期走访接待基层人大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拓宽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邀请代表参与预决算审查、绩效督查、建议督办、学习培训等活动。做好在扬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专题视察调研服务保障工作。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旁听庭审、担任作风建设监督员等,发挥代表专业组作用。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建立记载代表出席会议、提出建议、联系群众等情况的电子档案。推进市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直接述职工作全部完成。组织实施在扬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测评。
(罗庆久 陆 亮)
■督办代表建议 坚持对口督办、重点督办、跟踪督办,运用建议网上办理平台,促进“提”“办”双方加强沟通,反馈代表意见。加大建议督办力度,对《关于加快扬州高等教育发展的议案》等31件重点建议、7件市长领办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由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牵头督促落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扬子津科教园区建设、农贸市场标准化管理、老年大学提标建设等建议得到解决。做好二次答复、“不满意”建议和滚动建议“回头看”工作,督促办理落实。356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满意、基本满意率和见面率均为100%,办成率71.35%。评选代表优秀建议35件。
(罗庆久 陆 亮)
■指导换届选举 10月,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启动。市人大常委会协助市委召开全市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明换届纪律,加大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力度,要求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衡阳破坏选举案等教训,做到镜鉴常照、警钟长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采用全市统一的选民登记信息管理系统,避免错登、重登,提高选民登记工作的准确率。先后召开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现场观摩会,《新华日报》、江苏卫视等新闻媒体对扬州市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报道。全市县、乡两级依法选出1704名县级和5121名乡级人大代表。 (罗庆久 陆 亮)
 
 
重要会议
■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扬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月18-21日在扬州举行。428名市七届人大代表中,409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朱民阳代表市政府所作《扬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范天恩受市政府委托提交的《扬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张彤受市政府委托提交的《扬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卫庆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惠琴所作《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所作《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扬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首次以电子表决方式通过《关于扬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等6个决议、《关于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以及《扬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会议收到议案136件,全部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07件,全部交有关部门和组织研究处理。会议表决通过接受孙永如、王敏、何金发辞去扬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孔令俊辞去扬州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会议补选袁秋年、卢桂平为扬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选成吉喜、朱元豪、刘洁、吴效安、郦斌、阚肖虹为扬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补选何金发为扬州市副市长。新当选的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罗庆久 陆 亮)
■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月11日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张彤受市政府委托所作关于扬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扬州市2016年市本级1000万元以上重大财政资金项目绩效预评估情况的汇报,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单启宁所作关于扬州市2016年市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审意见。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计划、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关于表彰市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的决定。会议补选张宝娟为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关于接受丁建民、佘俊臣辞去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会议听取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3月30-31日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市长汪志坚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全市“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副秘书长林宝荣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情况汇报,审议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审议意见情况的书面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决议、关于增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名单。会议听取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5月30日至6月1日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市长丁纯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副市长何金发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副市长丁一所作关于《江苏扬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2016-2018)》编制情况的汇报,审议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审议意见情况的书面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江苏扬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2016-2018)》的决议、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王璘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会议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和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会议期间,举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辅导讲座。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6月28-29日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市城建局局长杨正福受市政府委托所作《扬州古城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市水利局局长康盛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会议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和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7月27-29日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市长丁纯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张彤受市政府委托所作关于扬州市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扬州市2015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审计局局长吴焱新受市政府委托所作关于扬州市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副市长何金发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扬州市和埃及卢克索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情况汇报,副市长姚苏华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的汇报,并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扬州市2015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会议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和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会议期间,举办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辅导讲座。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9月23-24日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市长姚苏华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全市社会组织培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检查《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测评。会议表决通过《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规定》、关于全市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会议听取有关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的说明及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及接受有关辞职事项的决定,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0月10日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有关辞职事项和人事任命事项的说明及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表决通过接受丁纯辞去扬州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决定任命陈扬为扬州市副市长,并进行宪法宣誓。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10月25-26日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宏翔所作《扬州古城保护条例(草案)》《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扬州古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会议表决通过《扬州古城保护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11月28-30日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市财政局局长张彤受市政府委托所作关于《扬州市2016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副市长陈扬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副市长汪志坚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水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决议》情况汇报。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扬州市市级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决定单独设立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议听取关于召开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表决通过关于召开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议程和列席人员范围。会议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和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会议期间,举办省物业管理条例辅导讲座。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12月30日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有关辞职事项和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及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会议表决通过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表决通过姚苏华辞去扬州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罗庆久 陆 亮)
 
 
重点议案建议
■关于加快扬州高等教育发展的议案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沈宏跃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扬州高等教育发展的议案》。主要内容:(1)统一思想,因势利导,扩大在扬高校规模。(2)重视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引导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结构的变化,构建现代职教体系;强化市校合作共建平台建设,提升高校科研成果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3)统筹规划,将推进扬州市高等教育发展列入“十三五”规划;经费支撑,将支持高校发展经费纳入重大建设项目;人才保障,将支持高校引进高端人才纳入扬州市人才发展计划;实训支持,将建设高校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纳入考评考核和政策扶持范畴。(4)强化规划引领,秉持“五大发展”理念完善建设扬子津科教园区;积极招引院校,扩大入园建设高校数量;实施配套开发,强化政策支持,努力形成促进园区建设和发展的良好机制。
(罗庆久 陆 亮)
■关于加快打造特色小镇,更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议案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孙玉培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打造特色小镇,更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议案》。主要内容:(1)成立特色小镇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整合成员单位资源力量,形成从上至下的高效执行力;制定完善加快城镇特色发展和优化提升的政策意见以及特色小镇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2)认真研究城镇体系、产业发展、土地利用以及农民集中居住点布局等问题,加快启动编制特色小镇、重点中心镇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形成市、县、镇、村四级较为完整的城镇规划体系。(3)各县(市、区)可以选择1~2个镇进行重点打造、先行示范,按照“一镇一特”的思路,形成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整体格局。(4)创新投资融资机制,扩大要素集聚效应,完善用地和资金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应。(5)整合优化资源,积极向上要政策,善于向下放权力,形成全民创业潮,激发特色小镇建设的内生动力和强劲活力。 (罗庆久 陆 亮)
■关于重视扬州老年大学建设的议案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王康华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重视扬州老年大学建设的议案》。主要内容:(1)做好全市老年教育“十三五”规划,明确鼓励和支持老年大学(老年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确定办学规模,完善管理体制,落实部门责任。(2)在市级调整出的老教学场地中选择一处位置适中、环境适宜、交通便捷、有一定扩展容量的进行改造,建设一所1万至1.5万平方米、设施齐全的市级老年大学。(3)加强财政保障,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给予支持。(4)成立老年大学管理委员会,负责老年大学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协调。建议批准老年大学成为参公管理的事业(社团)单位法人,并明确一定的编制数量,以保持老年大学的长远建设和发展。
(罗庆久 陆 亮)
■关于改进道路交通设施,提高通行效率的议案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张媛媛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改进道路交通设施,提高通行效率的议案》。主要内容:(1)要在形成环形路网下功夫,东到沙湾路、南到开发路、西到站南路、北到江平路,规划建设环形快速通道。加快打通杨柳青路、新城河路、大学南路等断头路,内要成环,外要成网。(2)抓紧改造路口交通设施,明确新建和渠化改造交叉口进、出车道的条数标准和要求,尽量从宽建设路口。园林绿化部门要建立对道路绿化的巡查维护机制,消除遮挡视线带来的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交通标识,对一些大型小区、超市等商业场所门口的双黄线进行梳理论证,确定保留的双黄线要监督实施到位。(3)建议在便益门桥与盐阜路交叉口、泰州路和文昌路交叉口等路口,采取建设下穿隧道等形式,构建互不干扰的立体交通,缓解拥堵压力;在文昌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尽快建设地下人行通道,将行人从地下分流,提高路面的通行率。(4)公平合理分配路权,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率较高的路段,改造非机动车道,拓展相应的通行空间。
(罗庆久 陆 亮)
■关于推动人大常委会立法能力建设的议案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朱宏翔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推动人大常委会立法能力建设的议案》。主要内容:(1)人大常委会工作应有新常态,把地方立法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行权履职的重中之重,通过行使立法权,将党和人民的意志上升为法规条文。(2)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有新认知,要积极参与法规立项、起草、立法调研和法规案审议工作,参与专题法律学习、自学,增强参与立法能力。(3)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应有新建树,要在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中做文章,在关系民生和社会热点的重要方面,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促成重要法规的立项。(4)人大常委会成员换届应有新血液。人大换届时,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中逐步提高法治专职委员比例,进一步奠定立法能力建设的组织基础。
(罗庆久 陆 亮)
■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议案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阚成法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议案》。主要内容:(1)把确权颁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宣传、引导和发动工作。(2)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各镇、村的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灵活运用确权、确地、确股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实实在在给农民“确实权、颁铁证”。(3)认真总结试点的做法经验,树立样板,更好指导面上工作。(4)强化业务培训,做实测绘基础,严格档案管理,保障经费投入。(5)进一步强化县、乡两级政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事,切实把好质量关。(6)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强化组织协调,健全督查考核机制,认真组织一次回头看,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罗庆久 陆 亮)
■关于通过农业众筹,推动扬州市“互联网+”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议案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颜安明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通过农业众筹,推动扬州市“互联网+”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议案》。主要内容:(1)加强政府顶层设计。制定农业众筹的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出台相关政策或者扶持文件,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积极扶持,切实保障农业众筹参与者的各方利益;加大财政投入,努力建构起户、村、乡、县、市共享的数据信息平台和农业资源链条平台。(2)借助媒体宣传农业众筹知识和技能,邀请众筹方面的专家开讲座、做培训,加强宣传和指导。(3)引进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积极培养本地农业众筹核心团队人才。(4)选择适合当地发展的农业众筹项目,采取新颖的形式进行营销,加强项目品牌建设。(5)加强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建构,促进农业众筹模式的有效推进和发展。(6)建立征信平台,强化第三方监管。
(罗庆久 陆 亮)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的议案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冯正初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的议案》。主要内容:(1)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新突破。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新型服务主体,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提高农业科技装备水平,加强农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加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着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大力发展本地农产品同城化网络销售和现代流通业态,发展“智慧农业”,让农业农村发展搭上信息化“快车”。(3)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积极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提高公共服务普惠水平,突出做好低收入农户、经济薄弱村和重点片区的帮扶,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4)坚持生态优先,打造“舌尖上的安全”。持之以恒加大美丽镇村建设力度,积极推广农业节水、节药、节肥技术,逐步建立与扬州市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精准农业经营模式。(5)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责任,完善农村信用评价和信用培育机制建设,形成金融运行的管理合力,探索通过开放性融资、债券发行和PPP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着力解决“三农”投入不足问题。 (罗庆久 陆 亮)
■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议案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单启宁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议案》。主要内容:(1)立足扬州市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实际,突出支柱性和先导性,选择2个左右技术水平较高、能够发展为千亿级规模的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主导产业进行重点培育。(2)科学编制十三五专项规划,坚持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以重点技术突破和产业快速升级带动扬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实力增强。(3)进一步明确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发展定位、产业定位,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功能创新,向创新型园区转型。(4)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5)理顺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形成推进合力;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体系,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6)设立扬州市战略性新兴主导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重点产业进行重点扶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罗庆久 陆 亮)
■关于大力发展扬州市电子商务的议案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陈志宏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大力发展扬州市电子商务的议案》。主要内容:(1)认真研究,制定发展规划。(2)加强对电子商务产业链的研究,做好产业链上下游产业的配套和服务工作;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渠道,创新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加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业网络服务能力;支持服务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3)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服务力度,减轻企业负担,依法给予补贴,释放发展潜力,做大做强扬州市的电子商务。(4)维护公平竞争,加强人才培养培训。 (罗庆久 陆 亮)
■关于创新养老服务、促进医养融合的议案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邹家华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创新养老服务、促进医养融合的议案》。主要内容:(1)科学制定养老事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注重相关规划衔接,统筹推进医养融合服务体系建设。(2)开展试点,探索医养融合、康复并举的服务模式。(3)部门联动,建章立制,政策扶持,稳步推进医养融合养老服务建设。(4)推进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罗庆久 陆 亮)
■关于制定《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条例》的议案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张仁田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条例〉的议案》。主要内容:(1)大运河扬州段遗产保护与管理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广泛参与;与其他法律法规相衔接、制定好保护措施;健全保护管理机制、协调部门利益;鼓励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支撑大运河保护与可持续发展。(2)扬州运河文化旅游开发突出的重点。提炼扬州地域文化特色,建设运河文化特色品牌;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扬州运河文化旅游品牌;丰富旅游项目,打造世界级运河文化旅游产品;加强传媒推广,促进扬州世界名城营销。(3)扬州运河文化旅游品牌营销与可持续发展策略。深入挖掘运河文化内涵,注重差异化发展;多方位开展区域协作,提高运河文化旅游知名度;完善服务管理体系,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文化素养;坚持保护开发并举,合理开发运河文化旅游资源;创新营销方式,促进运河文化传播。(4)基于运河文化特色的扬州旅游纪念品开发有关规定。明确扶持政策,培养专业团队,树立品牌意识,完善营销模式。 (罗庆久 陆 亮)
■关于进一步强化扬州古城保护、改造、利用措施的议案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赵长松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强化扬州古城保护、改造、利用措施的议案》。主要内容:(1)强化组织保障。(2)调整优化提升古城保护规划,使之既有利于古城保护,又有利于古城利用,既体现古老韵味,又注入新兴业态,既要留住原住民,也要让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得到实质性的提升。(3)成立古城保护专项基金,每年在扬州市区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提取3%~5%专项用于古城保护、利用和开发。(4)进一步强化审批和执法,出台成立专业公司进行代建的相关政策,严禁私自翻建或乱搭乱建。(5)对一些损毁严重的历史建筑、名人故居、文保单位,要列出时间表,抓紧实施抢救性、保护性的措施。 (罗庆久 陆 亮)
■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的议案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夏晴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的议案》。主要内容:(1)扎口管理,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2)加快地方立法,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体系。(3)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投融资渠道,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重点工程建设。(4)科技先导,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5)加强宣传,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
(罗庆久 陆 亮)
■关于尽快制定实施生态补偿办法的建议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傅强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实施生态补偿办法的建议》。主要内容:(1)坚持突出重点,由点到面逐步推广。(2)采取以政府补偿为主体、社会补偿相结合的模式,建立市县两级生态补偿基金。(3)逐步实践提高,最终形成完善机制。 (罗庆久 陆 亮)
■关于大力培育、优化农村文化工作者队伍的建议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李伟代表提出《关于大力培育、优化农村文化工作者队伍的建议》。主要内容:(1)强化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的认识。(2)充实力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3)加快农村文艺表演团体的改革,激发农村文艺表演团体的活力。(4)政治上支持,经费上扶持,关心民间文艺工作者,加强对民间文艺表演团体和民间艺人的管理和引导,激励农村民间艺人发挥“传、帮、带”的作用(5)引进、选拔专业人才,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搞好培训工作,提升农村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 (罗庆久 陆 亮)
■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的建议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王莉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的建议》。主要内容:(1)成立市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县、区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服务与督查。(2)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3)积极探索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4)增加测土配方的取样量,加大展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成效的力度,指导农民多施有机肥,严格控制氮肥的使用量。(5)加快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有效提升病虫害防治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6)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积极实施畜禽养殖达标排放工程。(7)严禁养殖户使用违禁鱼药,大力推广高效、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和技术。 (罗庆久 陆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