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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7-02-15 访问量: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Yangzhoushi Renmin Daibiao Dahui Jiqi Changweihui)

 

综述
■概况 2014年,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市人大常委会)举行6次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24项工作报告,作出9项决议、决定,开展2次专题询问,检查1部法律实施情况,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人次。结合常委会议题,举办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许可法等5部法律法规讲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常委会重要议题,开展31项调查研究和7次专题视察。全年共受理来信159件,接待来访375人次。全年接待来自克罗地亚、俄罗斯、韩国等国家的议会代表团200多人次。
组织新闻媒体报道推进区域供水决议实施情况、代表与选民“统一见面日”等活动,通过“扬州人大”网站、“扬州网”等平台直播常委会会议,坚持与扬州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制作《TV议案365》栏目、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等做法,办好《扬州人大》和《扬州日报》人大专版,扩大人大工作影响力。通过举办书画摄影展、开展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市地方人大工作研究会围绕“清水活水”工程建设、旅游业市县联动等开展调研,以“代表联系选民”为主题组织交流研讨。    (罗庆久 刘 刚)
■监督工作 推动深化改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行政审批制度和机构改革工作汇报,要求尽快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投资审批负面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继续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和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市政府公布行政审批目录等4个清单,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重视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督促出台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管理意见,优化整合国有资产,实现国资国企监管全覆盖,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听取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汇报,要求建立市、区两级财力与事权责任相匹配的新型财政关系,促进提高市级统筹调控能力,增强基层发展活力。
推动转型升级。调研上半年经济工作,视察科技创新体系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优化市区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集约,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挥科技在推动转型升级中的引擎作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审议旅游业发展专项工作报告,要求秉持城市即旅游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深度整合资源,加强市县联动,推动多元投入,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关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听取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工作汇报,要求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力度,培育重点企业,扶持知名品牌,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视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监督。听取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等,批准市级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要求认真执行修改后的预算法,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2015年全面实现非税收入收支脱钩,新增财力更多向民生重点领域和基层倾斜。督查14个民生类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督促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把有限的民生资金用在刀刃上。委托审计部门专项审计市园林局等5个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和科技创新、旅游业2个专项资金,要求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从制度层面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推进司法为民。重视法院“执行难”问题,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执行工作,抽查35件执行卷宗,随访40名程序终结案件当事人,分析“执行难”症结所在,要求牢固树立执行贯穿司法程序始终的理念,完善联动机制,强化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大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力度,依法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规范执行款物管理,执行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关注社区矫正工作,强调坚持刚柔相济原则,提升矫正工作实效,建好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尽快改过自新。    (罗庆久 刘 刚)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围绕“七河八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决议目标和生态科技新城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实地视察和专题调研,督促政府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快船厂、砂石场搬迁,抓好水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对此,市政府出台市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更好保护该区域生态环境。作出同意确定第四批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的决议,同意调整蜀冈西峰生态公园部分绿地的决议,要求市政府增强前瞻意识,从规划层面减少调整和变更行为。听取申遗工作汇报,视察重大城建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区“清水活水”工程,对小秦淮河整治、大东门区域规划和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建议。审议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要求强化农村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发挥已建污水处理设施作用,优化管护机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罗庆久 刘 刚)
■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与省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条例执法检查,先后察看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问卷调查。针对养老保障不完善、医疗保障不健全、居家养老探索不足、机构养老举措不力等问题,要求政府进一步完善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市场,提升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市政府根据审议意见,出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健康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政策措施。以教师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节点,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师资结构不合理、培训任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要求依法规范教师队伍管理,有效提升师源质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航道法草案、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立法调研。对《扬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8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    (罗庆久 刘 刚)
■关注民生 市人大常委会持续督查区域供水实施工作,并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针对水源地保护存在漏洞、支管网改造滞后、运营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督促加大截污控污力度,制定实施支管网改造计划,加强供水企业经营管理,稳步提升区域供水可持续运行水平。听取“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汇报,要求稳定农产品生产基地,解决好销售“最后一公里”问题。督查2014年度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促进全面兑现民生一号文件承诺,统筹安排好新一年民生实事项目。调研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要求市政府加大对超腾仓期未安置和“两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未发放问题解决力度,大力推动货币化安置,全面提升建设品质,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罗庆久 刘 刚)
■开展专题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抓住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热点问题,询问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组织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暗访基层卫生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问卷调查。就基本药物保障、分级诊疗实施、医疗队伍建设等问题,专题询问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政府所办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就本届以来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调研城乡低保保障、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等5项具体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督促完善落实审议意见的工作办法。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照审议意见,问前认真总结办理情况,问中坦诚务实回应问题,问后扎实有力抓好整改,一些突出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罗庆久 刘 刚)
■组织代表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完善《关于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市人大代表活动的办法》,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同代表联系、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将“百名代表参与常委会审议”“主任接待代表日”“代表参加工作评议”“人大网坛”等创新做法制度化。开展第十个“统一见面日”活动,411名市人大代表通过个别走访、集中座谈等方式,联系选民1317人,收集的1158件意见、建议均得以反映和交办。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集代表履职管理、议案建议办理系统于一体的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制定《关于组织省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的试行方案》和《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试行办法》,探索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组织113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首次听取扬州市选举的4名省人大代表履职报告,并进行测评。截至年底,已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组织代表474人次参与市人大常委会5次审议,收集意见、建议1020条,并将共性意见吸纳转化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内容。举办5期“人大网坛”,征集意见建议237条,形成内参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参阅。
    (罗庆久 刘 刚)
■督办代表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确定32件代表议案、建议作为督办重点,并选择6件代表性、操作性较强的议案、建议,由分管市长牵头领办。通过听取承办部门情况汇报、召开重点建议督查会、组织代表实地视察、网络公开议案、建议办理进度和结果等方式,督促重点议案、建议办理,“推进公共自行车租赁体系建设”“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引进和培养”等一批议案、建议得到解决落实。对代表初次答复为“不满意”的、列为“正在解决”和“计划解决”的三类代表议案、建议,加强分析研究和跟踪督办,推动落实到位。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提出的329件议案、建议全部办结,解决率72%,其中32件重点督办议案、建议解决率81.3%,6件市长领办议案、建议全部解决。评选33件优秀议案、建议并予以表彰。
    (罗庆久 刘 刚)


重要会议
■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扬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月12-15日在扬州举行。426名市七届人大代表中,414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朱民阳代表市政府所作《扬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范天恩受市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扬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张彤受市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扬州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卫庆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惠琴所作《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所作《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关于扬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等6个决议。会议收到议案108件,全部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94件,全部交有关部门和组织研究处理、答复。
    (罗庆久 刘 刚)
■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月3日上午在扬州举行。会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计划、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关于表彰市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的决定、关于接受佘义和辞去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免职事项。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3月26日下午至27日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市长丁一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全市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市政府关于调整蜀冈西峰生态公园永久性绿地部分地块用途的议案,表决通过《关于调整蜀冈西峰生态公园部分永久性绿地的决议》。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孙玉培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关于《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市人大代表活动的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市人大代表活动的办法》。会议听取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前,举办旅游法辅导讲座。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5月27日下午至29日上午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市长丁纯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副市长闻道才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扬州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永久性绿地保护制度并确定第四批永久性保护绿地的议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惠琴所作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同意确定第四批永久性保护绿地的决议》。会议听取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前,举办企业国有资产法辅导讲座。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7月28日下午至30日上午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市长丁纯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副市长张宝娟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扬州市2013年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张彤受市政府委托所作关于扬州市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13年扬州市本级非税收入收支管理、2014年上半年扬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审计局局长吴焱新受市政府委托所作关于扬州市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扬州市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追认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市人大代表李玉江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有关人事免职事项。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9月28日下午至30日上午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市长丁纯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副市长闻道才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七河八岛”区域(由京杭大运河、壁虎河、新河、凤凰河、太平河、金湾河、高水河等7条河流以及由其分割而成的聚凤岛、芒稻岛、金湾岛、自在岛、凤羽岛、山河岛、壁虎岛、新河岛等8个岛组成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决议贯彻实施、生态科技新城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朱宏翔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关于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有关人事免职事项。会前,举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辅导讲座。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1月26日下午至28日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市长丁纯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2014年度民生类政府专项预算绩效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副市长孔令俊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扬州市友好城市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张彤受市政府委托所作关于扬州市市级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14年全市财政预算预计执行和2015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唐文波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关于《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批准扬州市市级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周庆余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关于召开扬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议程和列席人员范围。会议听取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期间,对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情况举行专题询问。会前,举办行政许可法辅导讲座。    (罗庆久 刘 刚)


重点议案
■加快推进城区河道清水活水工程进程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冯正初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城区河道清水活水工程进程的议案》。主要内容:(1)科学规划,理顺水系,合力做好城区河流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2)推进源头治理,借鉴外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推进污染减排任务的落实,开展排污口排查行动,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作用。(3)加快建成地下管网GIS管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动态更新,并研究出台市区污水管网规划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提升城区地下管网建设管理水平。(4)建立相对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新型城市河流水环境保护方式。(5)建立水环境污染治理资金、舆论监督和执法监督、水流补偿等措施,保障城市河流水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维护。    (罗庆久 刘 刚)
■全力推进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杨学华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全力推进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的议案》。主要内容:(1)明确启动建设与营运管理主体,引进或组建专业性运营公司,建立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管理。(2)合理布设租赁站点和数量,单独配置锁车器和读卡器,通过办理借车卡提供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各个站点之间互通互联,方便使用和归还。(3)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可通过车身广告及日常使用收益作为维护基金,定期对全市公共自行车清洁与检查,确保行车安全。同时要加强对车辆失窃后便民机制的研究处置。    (罗庆久 刘 刚)
■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引进和培养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颜安明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引进和培养的议案》。主要内容:(1)制定高端人才引进目录和实施计划,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引才目录编制的指导,建设专业人才数据库。充分利用海内外各方资源,主动寻找、搜索、锁定海内外现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端人才,注重探索和创新引才的有效形式,加大引才和奖励力度。(2)整合资源,创新抓手,健全软件人才培养体系、服务体系和创新体系。(3)采取有效措施,创造良好人际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建立健全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薪酬机制。
    (罗庆久 刘 刚)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华蓉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议案》。主要内容:(1)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专业化发展。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培养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聘用人才。加强中小学法制课程建设,评选优秀法制课件并推广交流,制作展播青少年法制宣传公益短片。(2)加强财政投入和社会资源整合利用,建设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开展实践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3)培养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作为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力量。(4)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网络,真正做到人员、活动、阵地、效果落实。    (罗庆久 刘 刚)
■整治沿湖生态保护区域内船厂等各类企业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卢根喜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整治沿湖生态保护区域内船厂等各类企业的议案》。主要内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牵头,对邵伯湖沿湖租赁到期和终止土地租赁协议的砂石场、小船厂、混凝土站等各类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整治,保护好沿湖及“七河八岛”区域生态环境,同时避免拆迁成本高、社会矛盾多的问题。
    (罗庆久 刘 刚)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单启宁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议案》。主要内容:(1)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放开竞争性行业,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逐步消除民间投资体制障碍和政策制约,建立民间资本投资推荐项目库。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降低准入门槛。(2)以简政放权为着力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行“负面清单”,深化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简化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严格限制和减少部门的自由裁量权。(3)进一步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公平政策环境,尽快制定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改革政策意见,建立完善考核机制。(4)树立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创业创新氛围,完善创业政策,增加创业引导资金规模,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搭建创业培训平台,更大力度推进全民创业。(5)着力培育民营大企业大集团。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主动对接行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实行强强联合。建立重点企业数据库,实行“一企一策”重点培育支持。(6)加大企业家及各类人才教育培训力度,壮大职业经理人队伍,提高企业家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罗庆久 刘 刚)
■规范、统一市区道路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朱宏翔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规范、统一市区道路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的议案》。主要内容:(1)由市政府分管市长牵头,财政、公安、建设等部门联合行动,对现有不规范的标志、标线和交通设施全面摸底,排出资金需求总盘子,列出改版升级序时进度,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到建城2500周年之际,全面更新改版到位。同时,建立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逐年增长机制。(2)针对市区交通信号灯由市、区分级负责带来的设计、式样、规格不统一等问题,市政府要进一步明晰事权划分,在既有建设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负责市区交通信号灯安装设置的扎口把关和日常维护,确保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统一规范、清晰醒目、连续一致。    (罗庆久 刘 刚)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向产地延伸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阚成法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向产地延伸的议案》。主要内容:(1)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向产地延伸,切实解决农产品产地监管薄弱、信息不畅通、传播不及时、公开度不够等问题。(2)力争用2~3年的时间,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检测室和产地环境资料全部联网监控,做到日常监管工作、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实现市、县、乡三级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提升扬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罗庆久 刘 刚)
■探索、推进扬州市农村土地改革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刘星驰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积极探索、稳妥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改革的议案》。主要内容:(1)做好基础工作。以镇村为单位,统计农村集体土地,调查农民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情况,在此基础上确权颁证,为下一步制定政策、推进改革打好基础。(2)认真研究政策。在正确理解、深入研究中央政策精神前提下,从扬州市农村实际出发,着手研究“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入股”“住房财产权抵押”等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指导基层实践。(3)积极探索试点。扬州市可就一两项改革措施、选择一两个地方试点,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测量和权属调查、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经济合作社、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与银行政策的衔接等,都可以通过试点进行探索,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总结经验,逐步在面上推开。
    (罗庆久 刘 刚)
■做好扬州市物流工作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陈志宏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做好我市物流工作的议案》。主要内容:(1)深刻领会全国物流规划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从更高层面理清扬州市物流业发展思路。(2)认真分析扬州市物流业在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以及政策方面的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3)高起点制定扬州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明确扬州市进入二级物流城市的时间表。(4)保证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加强对物流工作的领导和研究。    (罗庆久 刘 刚)
■加快推进“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建设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周荣祥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建设的议案》。主要内容:(1)按照城镇人口人均不少于三厘地的要求,规划一个万亩蔬菜生产基地,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年建设,长期保护。(2)改善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条件,整合高效设施农业项目资源,加大支持引导力度,提升设施装备水平。(3)强化新技术推广应用。按照技术菜单化、生产模块化、全程标准化的要求,开展高效创建活动,推出一批设施蔬菜新品种、设施生产新技术、设施发展新模式、设施技术新组合。(4)强化基地生产源头治理、蔬菜生产产中监管和蔬菜产品终端控制。(5)加强蔬菜产销对接。市政府要为基地所生产的农副产品打开绿色通道(包括城区绿色通道),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建设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使蔬菜及其他农副产品能够顺利推行订单农业、农超对接、专卖直销,最终从田间地头顺利到达市场。    (罗庆久 刘 刚)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凌红妹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议案》。主要内容:(1)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实施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2)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有效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习惯、法治手段去解决经济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3)强力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4)不断优化法治环境。打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加快发展,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5)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罗庆久 刘 刚)
■重视新平整耕地地力建设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赵元明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重视新平整耕地地力建设的议案》。主要内容:(1)在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耕地开垦费以及其他相关资金中,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耕地地力建设和保护,并作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力普查、地力监测、培肥措施补助等。(2)加强新平整土地过程中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大对万顷良田、土地复垦、土地增减挂钩、农民集中区建设等项目在土地平整过程中质量关、达标关的监管。剥离各类新平整土地使用资金中原来属于后续耕地地力建设的部分,作为专项资金单列预算,并责成各级耕地质量管理站制定详细使用方案,报批后专款专用,同时接受社会和各级财政部门的跟踪监管与审计。(3)各级农业耕地质量管理站要切实开展对新平整耕地的地力普查,分类提出有针对性的地力培肥措施。(4)加强国土、农开、农业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及时交流土地平整相关项目的信息,实现土地平整方案与地力建设方案同时编制,土地建设措施无缝对接。    (罗庆久 刘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