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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发布日期:2017-02-15 访问量:

政法
(Zhengfa)

 

综述
■概况 2014年,全市政法系统抓好平安扬州、法治扬州、政法队伍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扬州市公众安全感95.50%,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度93.14%。
保持社会稳定。全市政法系统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市“两抢”(抢劫、抢夺)案件下降45.45%。常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4万件,调处化解1.23万件,调处化解率99%。全市未发生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重大案(事)件。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南京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国家公祭日、中国扬州“烟花三月”国际经贸旅游节(简称“烟花三月”节)、第八届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推进社会治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各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进县、乡、村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医患矛盾、道路交通事故、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五大专业调解组织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启动市级综治法治指导协调中心建设,构建综治、法治工作融合发展的综合平台。总结推广社会治理先进典型,文昌花园社区以服务促稳定、促治理、促和谐的做法被拍成专题片在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2014年11月3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上作专题展示;江都区小纪镇富民村富民带安民、育民促乐民的做法,被上级领导和省级以上媒体誉为“枫桥经验”在扬州的生动实践。
深化法治建设。创新“民意法治”建设,有序推进法治评议、民意法治提示报告等工作,办理市级法治实事8件。依托法治文化阵地,举办45场“迎城庆•法治行”系列广场活动。组织开展“向人民报告——法治扬州建设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开展“十佳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十佳司法案件”评选活动。
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台《2014-2017年全市政法队伍人才建设规划》。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举办全市基层政法干警培训班。全市涌现出李树干、吴秀、江都小纪法庭等一批新的先进典型,市委作出向李树干学习的决定。    (李 忠)
■社会治理载体“三全一网”建设 构建“三全一网”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推进县、乡、村三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全覆盖,全市6个县(市、区)、76个乡镇(街道)、1305个村(社区)全部建成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推进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全覆盖,在县(市、区)层面全部建立征地拆迁、医患矛盾、交通事故、劳资纠纷、环境保护专业调解组织;推进个人调解室建设全覆盖,全市建成1300多个,平均每个村(社区)1个;推进城乡统筹的社区网格化建设,全市划分成7011个网格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每个网格均配备专(兼)职网格员。“三全一网”项目获市委、市政府2014年度工作创新奖。    (徐 丹)
■社会治理基层典型 广陵区曲江街道文昌花园社区“一核多元,创新扁平化治理”的做法得到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的肯定,社区被中央综治办确定为全国综治工作联系点。江都区小纪镇富民村是矛盾化解基层典型,2月14日,省委政法委员会《江苏政法》第3期以《“枫桥经验”在扬州的生动实践——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富民村矛盾化解工作调查报告》为题专刊介绍富民村矛盾化解工作;《法制日报》和《江苏法制报》分别于5月13日、14日头版头条刊载富民村做法;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第6期刊载《扬州市富民村:践行“枫桥经验”实现“既富又安”》。系统总结富民村矛盾化解做法,《基层乡村矛盾化解案例解析——来自扬州市富民村的实践报告》一书2014年10月由广陵书社出版。    (窦广平)
■“民意法治”建设 打造“民意法治”工作品牌,以民意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以法治为手段,建立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通过群众法治评议、民意法治提示报告、系列广场法治活动、司法春风行动、法治实事项目、三公开三报告等载体形式,建设“人民满意、社会公认”的法治名城。省委政法委员会《江苏政法》简报2014年6月12日第26期《“民意法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刊发扬州市做法。制作播放《警示与启示——涉众性集访事件预防处置》专题片,编印发放《扬州法治案例解读》,培养和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
    (徐李华)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成立涉法涉诉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办法》,从工作机制、源头治理、规范秩序、组织领导等方面,部署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具体事项。全年,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接待上访群众1695人次,转办涉法涉诉信访件121件。
    (周克桃)


公安
■概述 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以“深化平安建设,服务名城发展”为主题,以“改革驱动,治理增效”为主线,推进城市巡逻体制改革等深化平安建设“十七件”实事,做好重大活动保卫、反恐维稳和青奥安保等重点工作,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明显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反恐维稳工作机制不断优化,重大涉稳事件、重大敏感舆情及时妥善处置,APEC峰会、国家公祭日等重要敏感节点平稳渡过。完成98批高等级警卫和“烟花三月”节、鉴真半程马拉松赛、运博会等123次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开展打击治理“两盗一骗”(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诈骗)等专项行动,全市刑事发案与上年持平,“两抢”(抢劫、抢夺)案件下降45.45%。全市23起命案全部破获,杀人、抢劫、伤害、强奸、放火、爆炸、劫持、绑架等8类严重犯罪案件破案率93.49%,“两抢”案件破案率72.62%,比上年上升10.93个百分点。全面实施警员职务晋升常态化选拔机制,激发队伍的生机活力,公安队伍能力素质和作风形象明显改善。李树干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宋国华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称号,徐敬全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年共有2个集体、5名个人立一等功,6个集体、21名个人立二等功;10个集体、43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    (陈红华)
■打击犯罪 市公安局建立重大刑事警情快速响应和区域联动机制,强化现场勘查、串并侦查和合成作战,提高破案打击质效。破获蜀冈-瘦西湖风景区“9•10”杀人分尸案、邗江区“10•15”抢劫案、公安部督办的“3•10”生产销售伪劣卷烟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组织开展突出治安问题区域性打击整治、打击治理“两盗一骗”、“百日侦破攻势”等专项行动,强化侦查破案、追赃挽损措施,组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始终保持对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建成视频侦查大队,重点负责全市重大刑事案件和市区多发性侵财案件的研判、侦查工作,全市破获侵财类案件9324起。加大经济犯罪打击力度,破获经济犯罪案件2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51人,追赃挽损1.5亿元,挽损率97.3%。开展禁毒会战专项行动,破获毒品案件1093起,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1128人,缴获毒品折合海洛因4346克。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环境污染深化年”活动,全市办理食品药品环保刑事案件64起,其中公安部挂牌督办9起。    (顾晓煜)
■城市巡逻体制重组 重新规划市、县两级巡防体系,剥离原交巡警巡逻职能,归入原特警部门,成立巡特警支(大)队,专司巡逻处突,原交巡警支(大)队同步更名为交警支(大)队。根据行政区划、治安和交通状况等情况,市区规划“十横十纵”巡逻布局,设置一级、二级守望点207个、堵控点10个;并将市区划分为三级82个网格化巡区,确保巡防全覆盖。投入200万元将润扬长江公路大桥市际卡口转型为跨江公安检查站,仪征大仪省际卡口升级为环省公安检查站;重建或改造8个市际道路治安卡口、6个出入城警务查报站,将卡口智能监控系统全部升级为高清智能抓拍系统,提升卡口查缉堵控能力。南京青奥会期间,全市全面启动战时巡防机制,组织开展武警、特警、机关合成行动队联合编组巡逻,每日投入巡逻力量2500人次,巡逻车辆450台次,路面巡组携带枪支88支、子弹821发,全力控制路面发案。    (赵 扬)
■青奥会安保 全市公安机关建立战时机制、执行战时纪律,全面落实情报信息搜集研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社会面整体防控等工作措施,筑牢青奥安保“护城河”防线。市公安局投入500多万元购置反恐装备,组建50人的反恐突击队,24小时处于临战状态。抽调200名警力组成青奥安保突击队,随时驰援南京。主动与铁路公安沟通对接,构建站地联勤联动应急处突机制。全面落实购售散装汽油实名制,动员1000多名公交驾驶员佩戴袖章、履行安全员职责。先后在火车站、市工商银行模拟发生砍杀、劫持人质等处置演练28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对出城和赴南京车辆检查,共检查进南京长途客车2915辆次,缴获管制刀具35把、易燃易爆物品94件,抓获命案嫌疑人2人,截获布控重点车4辆。5月起全面启动战时一级加强型巡逻模式,开、闭幕式当日,全市刑事发案比常日分别下降52.5%和62%。组织实施“利剑”系列集中清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对治安复杂部位和重点场所行业开展全面清查,发现整改安全隐患340处,抓获犯罪嫌疑人70人。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查禁收缴枪支43把、子弹944发、管制刀具1739把。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6073处火灾隐患,责令“三停”(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11家、查封16家单位,约谈社会单位负责人220人。    (陈贵强)
■实战指挥建设 建设市、县智能指挥调度平台,实现对街面巡逻力量、车辆、卡口、社区民警等一线力量在图展示和“点对点”指挥调度。升级改造“110”接处警系统,试运行“12110”短信报警系统和报警定位系统,建设应用智能移车处警辅助系统、网络派警系统,提升实战指挥水平。加强案例库常态化管理,重点完善反恐处突处置预案;建成部标市级应急警用装备物资仓库。开展反恐处突、“关城门”、跨区域“红蓝对抗”等实战演练22次,增强公安特警、武警等处突力量的合成作战能力。
    (张继东)
■稳定风险预警评估 把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从评估范围、评估等级、评估标准、评估时效、评估责任等方面规范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47名专家组成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组,市公安局主动与市发改委对接,为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等16个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稳定风险评估指导服务。全年评估项目354个,排查化解社会矛盾391件。
    (栾祺俊)
■重点部位安防建设 突出抓好首脑机关和客运、公交、机场等要害部位的反恐防范工作,提升内部单位整体防控能力。扬州泰州机场在“平安机场建设”专项行动考核中位列华东地区同类机场第一。市公安局会同市综治办推进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在全市组织开展“零发案”小区和控案先进小区创建活动,全市有207个小区实现“零发案”。开展旧货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危险物品单位治安防范达标、快递物品源头管理、棋牌室集中整治等工作,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张继东)
■社区警务 全市23个一级派出所全部建成勤务指挥室,并建立与之配套的勤务运行机制。建设15个群众工作站,发挥其警务工作示范、群众工作研究、民警随岗培训、警民互动交流的作用,提高社区民警群众工作水平。建立以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社区民警熟悉率和服务现实斗争成效为重点的社区民警考核奖励和重大案件、重点人员倒查问责机制,引导民警扎根社区、融入群众。仅青奥安保期间,就倒查问责工作不落实或不到位出现问题的民警、辅警24人。
    (肖 融)
■信息警务 开展“警务大数据”工程建设基础大调查活动,制定“1+10”“警务大数据”工程总体建设框架体系。建成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实现38家政府部门数据资源实时流转共享至公安机关,至2014年底,已汇聚整合数据126类607万条。开展问题数据集中清理整顿行动,自主开发23类问题数据校验模型,排查整改问题数据55万多条。加强“警务大数据”基础项目建设,启动市、县两级公安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市级情报平台积分预警模型,初步建成云服务平台,建成扬州公安“易搜”系统。加强技防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新增治安摄像机2.18万台、公安自建摄像机3513台,监控平台联网摄像机达8540台;建成技防小区840个,建成率92.5%。推广“车卫士”电动车防盗技防产品,加强源头防范。    (周 震)
■执法规范化建设 开展执法办案零过错、执法服务零投诉、执法安全零事故“三零”单位创建活动,全市参与创建的133个所、队中连续达标单位129个,达标率97%。组织开展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一律进行人身检查、一律有人看管、一律同步录像)专项检查,整改问题285个。自主研发执法管理服务平台,推行网上办案单轨制,并以此为依托开展“一所四队”(派出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经侦大队)执法质量考评,通过强化源头管理、过程监督和奖优罚劣,有效减少基层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市公安局会同市检察院制定《关于规范侦查监督与法制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等3项执法制度,借力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强化日常学法,组织专项法律培训,全年全市公安系统通过司法考试45人。
    (吴青尚)
■出入境管理 2014年,共受理审批公民出国(境)证照14.56万件,比上年增长24%,其中出国6.51万件,赴港澳6.62万件,赴台1.43万件;办理境外人员签证(注)、证件2759件,常住境外人员1970人,登记临时到扬州住宿境外人员3.37万人次。查处涉外案(事)件41起,查获“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34人,遣送3人,驱逐出境外国人1人。开展出入境数字化审批试点工作,实现“申请自助化、审批无纸化、归档电子化”。
    (王增蓉)
■人口管理 2014年,市政府出台《扬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居住证制度,颁发居住证3万多张。开展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攻坚行动,大平台登记暂住人口46.67万人、出租房屋9.01万户。开展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全市清理应销未销、重户口3196个,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6386个。完善户籍岗位准入、疑难户口会商、群众电话回访、短信提醒评价等制度,会商解决疑难户口93个,提供就近办证、绿色通道、离线采集等服务8712人次。    (方 嵩)
■服务发展 2014年,市公安局细化122项涉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行“首违不罚”342次、“容期整改”1359次;严格限制涉企检查,保障企业“安静生产”。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形成权力目录清单,规范公安行政管理行为。完善网上公安网站群和警方博客服务功能,实行网络问警、网上办事,接受群众办事申请2.8万件,提供网上服务67.5万人次,比上年分别上升1.4倍和1倍。办理“两箱一台一线”(市长信箱、局长信箱;平安民声服务台;市长热线)群众反映事项4108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18件全部办结,满意率100%。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设立首席代表,提高审批效能,全年办理审批事项1.09万件。    (张继东)
■公安安全监管 强化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优化公交快线运行机制,做好瘦西湖隧道交通保障工作,开展“马路会诊”活动,提高市区道路交通防堵保畅能力。推进平安畅通县市建设,实施交通安全监管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市区“黑三轮”整治、迎青奥交通秩序百日整治等整治行动,全市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50多万起。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市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1.03万家,发现火灾隐患7388处,督促整改7068处;全市连续17年未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查禁收缴枪支430把、子弹3694发、管制刀具5154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涉危企业260多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点300多家,整改安全隐患60多处。    (张继东)
■侦破QQ盗号网络诈骗案件 3月18日,油田公安分局接报一起QQ盗号网络诈骗案件,经查,发现一个专门为网络诈骗分子提供盗号服务的犯罪团伙。市公安局迅速成立由网络安全、技术侦查、刑事侦查等职能部门和油田公安分局干警组成的专案组,开展侦查。经过2个多月的侦查,行程上万公里,先后赴广西、广东、河南等地开展工作,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查明该团伙盗取各类QQ号及密码17万多组,向5800多名诈骗犯罪嫌疑人提供有偿盗号服务,非法获利3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该案是全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技术支撑团伙违法犯罪首个成功经典案例,因案情复杂、影响恶劣、危害极大,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60多家媒体跟踪报道,并被评为“全国打击网络黑色产业链年度十大案例”。
    (吉永峰)


检察
■概述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处贪污贿赂案件99件104人,渎职案件24件29人,案件数量、人数分别比上年上升9.8%、3.1%;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349人,比上年下降20.3%;提起公诉4869人,比上年上升7.9%;共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64批,受教育1.18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4万次;书面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件,监督撤案15件,纠正漏捕10人,纠正漏诉2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1件;加强对刑事案件的监督,对13件刑事判决提出抗诉;提出、提请民事抗诉17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28件;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突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人员刑罚执行变更的监督,对3名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人员建议收监执行。    (段伯欢)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 全年查办的案件案值高、影响大,所办案件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占74%,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29人。查办的处级干部要案数量创历史新高,包括市环保局原局长金某某贪污、受贿案,邗江区政协原主席赵某某受贿案等。7月中旬,从一条线索入手,半月内连续立案8件8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5人。    (段伯欢)
■查办渎职案件 2014年,查办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2人,重特大案件16件。重点查办主观恶性大的滥用职权犯罪和贪贿、渎职多罪名案件,多罪名案件占反渎案件总数的59%。查办高邮市粮食局原局长于某滥用职权、受贿案,江都区水务局原局长谭某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受贿案。    (段伯欢)
■预防职务犯罪 推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规范操作手册》,在全市十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同步预防。针对不同领域职务犯罪的典型特征,组织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例剖析会14场。深入剖析一起滥用职权案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推动公安机关在全市开展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省公安厅推广市公安局的做法。上报预防调查报告18篇,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4件。推动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各类宣传活动77次。女检察官宣讲团针对机关单位特点打造个性化讲座,开展预防宣讲,被表彰为“扬州市优秀讲坛”。
    (段伯欢)
■惩治刑事犯罪 发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74人,提起公诉383人。办理金某某故意杀人绑架、焦某某强奸等重特大案件。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的留美博士王某故意杀人案,获评扬州市首届“十佳司法案件”。    (段伯欢)
■化解社会矛盾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降低逮捕率,增加直接起诉案件比例,刑事案件直接起诉率达69.4%。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过失犯中罪行较轻的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396人,不起诉129人。坚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少捕慎诉少监禁”,立足教育挽救,全年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48.2%。化解各类涉检矛盾纠纷,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76件,对重点信访案件发出预警443件,妥善处理一批信访多年的积案。加强对特困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工作,共救助被害人37人,发放救助金13.6万元。    (段伯欢)
■保障经济发展 突出打击各类危害经济发展的犯罪,共批准逮捕集资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88人,提起公诉413人。办理诈骗数额9400万元的张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案金额7.5亿元的杨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等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起诉侵犯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嫌疑人87人。与市中级法院会签《关于资源环境类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实施意见》,与市环保局会签《关于建立生态环境领域办案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落实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障。    (段伯欢)
■普通刑事犯罪预防 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成立普通刑事犯罪预防机构,通过类案分析、风险研判、检察建议、普法宣传等方式,专门开展普通刑事犯罪预防工作。对全市重大安全事故案件反弹态势的分析,引起市安监局的重视,检察机关配合全市安监部门开展“依法行使权力,护航安全生产”专题预防。对发生在网吧内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建议市文广新局加强网吧监管,市文广新局已出台四项措施改进工作。运用各类媒体开展犯罪预防宣传教育,组织“毒品犯罪预防”“老年人权益保护”等专题宣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与团市委合作开展“12355”青春热线系列活动,先后走进新闻直播间、中小学、看守所,开展专题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
    (段伯欢)
■诉讼监督 树立求实求效监督理念,对于轻微违规行为更多采取口头监督的方式,市检察院口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查处案件3件,批捕犯罪嫌疑人8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刁某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害公共安全案,被公安部挂牌督办。对13件刑事判决提出抗诉,法院审结7件,其中改判2件、发回重审1件、指令再审1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提出民事抗诉4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件,移送犯罪线索14件。强化对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保证监管场所安全有序,促进社区矫正质效提升。制定《监所检察羁押必要性审查规范化手册》,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段伯欢)


审判
■概述 2014年,全市各级法院共受理案件6.69万件,审执结5.81万件,比上年分别上升6.88%和10.88%。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案件4284件,审执结4279件,分别上升5.83%和13.05%。    (黄 燕)
■刑事审判 2014年,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3724件,比上年上升5.11%。审结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刑事犯罪案件289件348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等3件刑事案件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首届“十佳司法案件”,高某贩卖毒品案被作为最高法院“6.26禁毒日”典型案例发布。审结盗窃、集资诈骗等案件1085件1438人。审结污染环境和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17件49人。审结连云港市原副市长吴某某滥用职权案等职务犯罪案件92件,比上年上升6.98%,判处罪犯104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3人、科级干部32人。规范职务犯罪非监禁刑的适用,职务犯罪适用缓刑、免予刑罚处罚比例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    (黄 燕)
■平安扬州建设 2014年,全市法院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开设“法律大讲堂”,面向乡村社会、机关学校、重点企业、弱势群体开展法律宣讲,引导公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纷争。共举办“法律大讲堂”32期。与市台办、市保险行业协会等联合出台诉调对接文件,构建人民法庭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服务所协作配合的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源头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江都区小纪人民法庭20年无涉诉信访社会治理经验被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肯定。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开展“青春护航”行动,为140名未成年犯封存犯罪记录,组织送法进校园35场次,接受法制教育学生3.4万人。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共同做好“刑释”人员和社区矫正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
    (黄 燕)
■商事审判 2014年,全市法院审结商事案件6370件,比上年下降5.28%。强化商事审判的规则治理作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大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妥善审理扬州布厂等一批破产清算和重组案件,淘汰落后产能,盘活存量资产。应对公司法修改后的新情况新问题,规范公司治理,强化股权保护,审结相关案件129件。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2件,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28件,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
    (黄 燕)
■知识产权审判 2014年,市中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85件,比上年下降11.49%。加大对创新型产业、软件信息服务业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假冒“史福特”等一批侵犯扬州品牌知识产权的案件。实施知识产权审判精品战略,扬州首例涉外知识产权海关行政强制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向社会公开发布知识产权审判年度工作报告和典型案例,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黄 燕)
■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 2014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398件,比上年上升28.39%。推行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指定管辖,该项改革举措入选江苏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开展行政诉讼案件不立不裁专项清理行动,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行政诉讼不立不裁信访案件数全省最低。发布行政审判工作年度报告,开展法官与行政机关挂钩联系活动,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加大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力度,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3件,占结案总数的6.87%;以维持、驳回诉讼请求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胜诉案件146件,占结案总数的43.58%。开展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利。    (黄 燕)
■民事审判 2014年,全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3.16万件,比上年上升6.13%。实施小额诉讼程序,促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民事审判效率。区分案件类型,科学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注重通过调解化解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涉民生权益纠纷,案件调解撤诉率61.3%。加大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应对房地产市场变化,妥善审理房屋开发与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应对民间借贷等纠纷中虚假诉讼增多趋势,加大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关注“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深入开展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调研,妥善审理相关涉农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黄 燕)
■执行工作 2014年,全市法院执结执行案件1.51万件,比上年上升37.52%,其中执行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裁决810件、仲裁裁决626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执行工作的审议意见,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妥善执结恒宝利(扬州)制衣有限公司等一批疑难复杂系列案件。推进执行实施权分权流程改革,区分执行启动、财产查控、财产处置和结案审查四项权能,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加大对执行权力监督制约。全面推行网上司法拍卖,所有拍卖一律通过淘宝网进行,一律实行零佣金,全年网拍成交财产金额3.9亿元。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实现与公安、国土、房管、金融机构等单位“点对点”网络查控。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依法司法拘留229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不执行刑事责任6人。    (黄 燕)
■服务中心工作 2014年,市中级法院围绕市委确定的推进跨江融合发展思路,制定《全市法院依法服务扬州跨江融合发展的十五条司法举措》。围绕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城建项目建设,主动参与“三湾公园”“新三板基金及信息产业基金”等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审理市体育馆拆迁、瘦西湖南大门改造等一批涉重大城建项目建设案件。全面施行涉资源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保障生态扬州建设。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公安机关、金融部门、扬州泰州机场等9部门联合签订《扬州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692名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对15名“黑名单”人员采取限制离境措施。    (黄 燕)
■立案信访 整合诉讼服务中心职能,推行诉讼引导、预约立案、风险告知等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加快诉讼服务网建设,开通“12368”电话查询热线和立案受理短信告知系统,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推进“诉访分离”改革,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采取约期接谈、领导带案下访等形式,化解信访难题。全市涉诉进京访人数比上年下降53%,连续三年全省最少。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巡回审判案件1.1万多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为盲聋哑人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等指定援助律师183人,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执行救助基金44万元,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32.07万元。    (黄 燕)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开展一线法官办案饱和度调研,合理确定法官和辅助人员工作量和工作职责,为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打好基础。探索建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审判团队模式,5个基层人民法庭被省法院确定为改革试点法庭。将院长、庭长编入审判团队担任主审法官,规范院、庭长行使审判权的方式,破除审判权运行行政化弊端。全市法院院长、庭长担任主审法官办案6810件,占所办案件的10.18%。建立法官联席会议分流审判委员会案件制度,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与主审法官“双向测评”,限缩案件讨论范围,提高讨论质量,推进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良性运行。    (黄 燕)
■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 2014年,全市法院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10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件,调解、撤诉3件,维持、其他5件。加大审结监督力度,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审结上诉案件2766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33件。强化再审监督工作,审结申诉和再审案件240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9件。加强和规范审判管理工作,修改完善审判质效考核指标区间,推行案件卷宗同步数字化工作,同步扫描和网上流转所有法律文书和当事人提交的诉讼证据材料,实现网上办案,用权留痕。    (黄 燕)
■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 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市法院互联网直播庭审230件次,上网生效裁判文书1.55万份。开展“国家宪法日”“法院开放日”等集中宣传活动,邀请社区群众、企业代表、在校学生走进法院,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及时公开全市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687人,比上届增长109%,参审案件7316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9.8%。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益,为律师参加诉讼活动提供便利。
    (黄 燕)
■基层基础 2014年,组建扬州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并按照“打基础、促发展、保稳定”的要求开展工作。开展人民法庭工作调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全市法院信息网络建设,完成网上执行局、科技法庭、网上办公办案等系统的改造升级工作,市中级法院建成数字化审判委员会系统,完成档案“五星级”达标工作,实现归档卷宗全部数字化。
    (黄 燕)
■司法能力建设 2014年,市中级法院组织视频培训、合作培训等19期,培训3082人次。开展学习竞赛活动,营造业务竞赛氛围。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6份裁判文书入选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开展司法调研,市中级法院关于“司法公正的社会认同研究”项目,首次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强化先进典型引导,高邮法院法官吴磊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仪征法院法官许翠华被评选为“江苏最美法官”,全市法院有35个集体和68名个人分别受到国家级和省级表彰。    (黄 燕)
■吴某某滥用职权案 2007-2010年,吴某某任灌南县委书记期间主持县委全面工作。2007年初,灌南县相关工作人员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联系香港商人郑某某到灌南考察、投资。其间,郑某某提出由其组织资金帮助灌南县完成外资引进考核任务后即抽回,灌南县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付奖励。吴某某明知郑某某所提方案属于虚假投资,仍同意相关部门实施虚假引进外资活动,并批准按每100万美元支付2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予以奖励。2007年至2010年底,郑某某在灌南县共设立15家港资公司,除连云港俊新能源有限公司有1000万美元的真实投入外,其他均为虚假注资注册、虚假增资。截至2009年12月,灌南县政府计拨付财政资金人民币3746万元奖励给郑某某;2010年7月14日,灌南县政府又将连云港杰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付的1417.86万元土地出让金奖励给郑某某;上述奖励支出共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计人民币5163.86万元。市中级法院于2014年7月7日,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4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5万元。    (黄 燕)
■王某故意杀人案 2007年,王某在国内大学毕业后赴美国求学深造,2012年获得美国加州大学化学原理博士学位并在美国就业。在国外期间,王某因生活、工作压力,时有精神抑郁。2014年1月19日,王某回国探亲度假,因对国内环境不适应、对自身现状有失落感、恋爱交友受挫等,又导致精神抑郁,而产生自杀念头,同时为避免父母伤心,王某决定先将父母杀死后自杀。1月29日上午7时许,王某在自家厨房,乘其父王某某(男,61岁)不备,持砖块猛击其头部,致其瘫倒在地后,又用厨房内的菜刀割破其颈部。后王某手持砖块和菜刀来到自家后院,先用砖块猛击其母(女,56岁)的头部,再用菜刀割破其颈部。随后,王某跳进后院里的猪圈内,用菜刀割破自己的颈部意图自杀。神志尚清的王母即呼救,闻讯赶来的乡邻立即打电话报警,先将王父、王母送往医院抢救,随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王某送至医院救治。王父经抢救无效于2月3日死亡。经法医鉴定:系头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王母颈部创痕构成轻伤,头皮创痕构成轻微伤。市中级法院于2014年5月19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黄 燕)


司法行政
■概述 截至2014年,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58家,执业律师692人;公证机构7家,公证人员39人;法律援助中心7家,工作人员19人;基层法律服务所100家,执业工作者387人;司法鉴定机构7家,司法鉴定人93人;司法所86家;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091个,专兼职调解人员9914人。扬州市被表彰为“六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城市;法治文化名城建设工作获得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张彦珍批示肯定,并要求在全国推广;法治宣传管理系统、职业培训考试等工作获得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批示肯定;江都小纪镇富民村矛盾调处经验被《法制日报》头版头条报道;市公证处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公正司法示范点”;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三公开三报告”电视直播活动中,民主测评综合满意度位列所有参加单位第一名;2人分别被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    (董昌鹏)
■法律服务 2014年,扬州司法行政系统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出台扬州市《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全市律师共担任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3799家,办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1.1万多件,实现业务收入约1.8亿元,比上年增长16.6%,连续8年保持15%以上的良好增长势头。理华、石立2家律师事务所被省文明办、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表彰为“2010-2012年江苏省律师行业文明单位”。全市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3万多件,业务种类80多种,公证书发往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1件案例被评为全省十大公证案例。全市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8267件,收费867.24万元,无一起有效投诉。国家司法考试实现“零失误”。    (董昌鹏)
■法治宣传 2014年,扬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发挥职能作用,以建设法治文化名城为主线,做大做强扬州普法特色品牌,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宣传教育“五个基本”(“基本要求、基本平台、基本方法、基本队伍、基本机制”)全覆盖工作体系,经验做法被全省推广。研究开发扬州市法治宣传教育扁平化管理系统,形成以市普法办为中心,覆盖43个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26个市直机关驻扬单位、6个县(市、区)普法办、88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和386个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组织网络体系。市级机关各部门共同举办“迎城庆,法治行”等法治文化周末广场活动,全市88个机关、36家企业参与其中。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强公益法治宣传工作意见,建立运用市区商场户外大屏、交通电子显示屏、环境监测显示屏、治安卡点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公益平台开展公益宣传的长效机制。推进基层普法“接力棒”特色平台,共举办接力活动1735场,参与传递基层单位1324家,受惠群众120万人次。
    (董昌鹏)
■基层基础 2014年,扬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基层司法行政队伍规范化、实战化、信息化水平有进一步提升。开展县(市、区)司法局与乡镇(街道)共同扶持支持的司法所等典型培树工作,成功打造宝应柳堡司法所等多个基层基础建设典型,以点带面,提升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全市6个县(市、区)75家司法所(3个功能区辖区的11家司法所除外)全部实行以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为主、乡镇(街道)党组织管理为辅的体制,实现司法所管理体制的重大转变。全市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落实率63%,比上年上升17%。专职在编人员本科以上学历占69.2%,高于省均8个百分点。打造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市依托司法所挂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9家,建成率93%。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75万人次,协助调处矛盾纠纷3946件。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运行进一步完善规范,全市1375个村(居)均配备法律顾问(含律师)。市司法局成立实体化运作的“12348”协调指挥中心,“12348”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在全省率先推出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权力清单。    (董昌鹏)
■人民调解 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市司法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扬州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办法》,按照办案数量和质量对办案调解员给予补贴,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县、乡、村三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创建活动,规范调解委员会设立与运行,对其名称、印章、标识、徽章、工作程序、文书格式进行“六统一”。全市86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实现实体化运作,其中87.2%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全市1334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78.9%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在医疗、道路交通、劳资、婚姻家庭、消费纠纷等民生类纠纷重点热点领域全部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各地还结合实际成立涉农、经济、教育等领域的专业性调解组织。至2014年底,全市共建立市、县、乡三级30大类109个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014年共化解各专业领域纠纷2117件。实现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全覆盖。共建立各类网格1.55万个,配备纠纷信息员2.79万人。开展公调、诉调、访调、检调等对接工作,在全市99个公安派出所设立“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87个,在全市21个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全部设立“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2014年,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997次,受理各类纠纷1.37万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纠纷705件,调解成功1.35万件。
    (董昌鹏)
■社区矫正 2014年,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推进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全市县(市、区)社区矫正配套经费和安置帮教“必接必送”经费全面落实,人员配备稳步提升。市级和6个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全面进入实体化运作,推动“统一外部形象、统一功能布局、统一内部设置”。通过增招、调剂等方式,配齐配强县、乡两级执法队伍。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出台《关于社区矫正撤销减刑、撤销假释和决定收监执行工作的补充意见》。组织开展“百日追逃”专项行动,对已依法提请法院裁决撤缓的予以收监执行。赴福建、上海、江西等地开展追捕,抓获2名脱逃社区服刑人员。落实帮扶政策,共为38名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办理低保,落实承包田464人,指导就业或就学772人。开展监地“互帮共建”工作。
    (董昌鹏)
■法律援助 2014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763件,比上年上升22.37%,共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800多万元。其中,市区4家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59件,提前2个月完成市委1号文件民生幸福工作目标任务。全市7家法律援助中心创成省级示范窗口。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共排查出积案2515件,办结2419件,办结率96.18%。    (董昌鹏)


仲裁
■概述 2014年,扬州市仲裁委员会(简称市仲裁委)共受理仲裁案件637件,涉案标的额18.56亿元,受案标的额比上年上涨57.8%。案件主要分布在商品房买卖、金融借款、建筑施工、工业品买卖以及租赁、保险、物业等行业和领域。全年办结各类案件559件,其中裁决231件、调解328件,案件调解率58%,保持较高的办案质量,实现零撤销、零不予执行的目标。扬州市经济纠纷调解中心全年接待当事人咨询百余人次,成功调解案件4件,引导进入仲裁程序7件。    (龚名之)
■仲裁推广 2014年,市仲裁委加强与金融系统、房地产领域的沟通联系,先后走访市经信委、扬州银监局、市工商局、市房管局等管理机关,主动推介仲裁。继续保持对重点服务单位和重点行业的服务力度,主动上门了解需求,帮助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文本,规避法律风险。对重点项目、重点部门、重点单位的走访服务次数100多次。全年在《扬州广播电视报•仲裁天地》专栏刊登案例50篇,在《扬州时报》刊登案例12篇,江苏政府法制网采用扬州仲裁信息近100篇。    (龚名之)
■仲裁办理 切实保障当事人的仲裁权利。针对仲裁通知书送达困难,办案秘书深入到基层直接送达,引导维权,保障当事人仲裁权利。在庭审过程中,针对部分当事人文化程度不高,有诉讼知识缺陷,双方诉讼能力明显不对等的情况,不机械适用当事人主义,简单依靠双方陈述举证断案,而是依法及时行使释明权,分配举证责任,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改变以往年终集中抓结案的做法,狠抓均衡结案工作。每月组织梳理各部门的在手案件,对不能如期进行各种程序的案件,督促分析原因,切实加以整改;对确需延长审限的案件,需由承办人员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同时调整工作重心,所有工作人员对在手案件不拖不等,采取集中加班、集体研究等措施,发挥集体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尽快结案,确保结案速度,确保案件的按期结案率。组织开展“调解前置”。针对部分金融基层案件当事人较多、较为集中且多为农民的特点,在案件受理后,集中组织下乡送达调解,在送达通知书的同时,组织进行调解,增加案件调解结案率,增强案件处理的实际效果,也极大减轻农民当事人的负担。发挥调解中心的作用,将人民调解和专业调解相结合,借助专家仲裁员及调解员的专业优势,通过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的方式,快速、有效地解决各种民商事争议。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增多的现状,2014年起,秘书处试行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提高仲裁裁决的透明度,提升秘书处整体办案水平。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继续与市中级法院加强具体业务工作的衔接、交流,听取法院对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法院方面对民商事仲裁审理中的法律适用、裁量尺度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的具体措施。    (龚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