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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发布日期:2017-02-14 访问量:

政法
(Zhengfa)


综述
■概况 2015年,全市政法系统深化平安扬州、法治扬州、政法队伍建设,为扬州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扬州市被评为年度江苏省平安市和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市。全市公众安全感95.36%,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度95.64%。
保持社会安稳安定。完成全国及省市“两会”、抗战胜利70周年、扬州建城2500周年、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保维稳任务,及时妥善处置“9.30”等突发极端事件。常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0万件,调处化解1.09万件,调处化解率99.01%。打造“阳光信访”,信访形势总体平稳。
推进社会平安建设。在全省率先建成市级综治法治指导协调中心,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管理平台全贯通。推进升级版设防城市建设,深入开展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特殊人群、重点人员服务管理,有效维护公共安全。推进“社会末梢治理”,夯实基层社区(村)和谐稳定的根基,该做法入选全省百篇优秀“全面深化改革”案例。
深化法治建设。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法治扬州建设考评办法》和《法治扬州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建成一批高品质法治文化阵地,打造出一批鲜活基层民意法治典型。公开集中对司法执法等相关工作开展法治评议,该经验做法获省委政法委领导肯定。探索研究和创新建立经济法治工作机制,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攻坚活动,推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依法治理信访秩序取得成效。全市共举办各类法治广场活动400多场,参与群众20多万人次。“法治课间餐”、送法到校园、“三官一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法治公益行等活动受到广大服务对象的欢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扬州“六五”普法工作受到省检查组肯定。推进法学研究服务工作,江都区法学会为基层“紧贴式”法律服务经验受到中国法学会通报表扬。2015年,法治扬州建设向服务发展、关爱民生、基层基础、信访维稳四方面拓展延伸,取得实效,获市委、市政府工作创新奖。
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政法干警”等系列活动,召开徐敬全先进事迹报告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得国家、省表彰。扬州市政法队伍典型选树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推荐。分类分批举办各类政法、综治、法治干部培训班。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首届政法系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选拔45名青年干警交流挂职。    (窦广平 周 勇)
■推进“社会末梢治理” 2015年,扬州市委政法委坚持问题导向、法治引领、综合治理,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拓展和延伸服务内容,推进“社会末梢治理”工作。经常性调研群众权益保障问题,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建成市级综治法治指导协调中心,实现“社会末梢治理”纵向指挥、横向协调的功能。推进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发挥医疗、劳资、交通、拆迁、环保等五大专业调解组织作用。推行“一核多元”服务体系,不断拓展和延伸服务内容,完善政府服务职责,孵化社会组织,促进广大居民自我服务,实现政府组织服务优质化、社会组织服务市场化、居民自我服务多样化。开展法治文化广场活动,组织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三官一师”,深入基层社区(村),开展法治公益行活动。发掘民间乡土文化,调动民间艺人积极性,自编自演居民喜闻乐见的法治小品、戏曲、歌舞等节目,提升市民法治素养。
    (徐 丹)
■创新法治建设 通过月督查、季通报、年验收的方式,逐项推进落实22个创新法治项目。其中,高邮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乡局级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江都区推行的“基层自治、警民共治、部门联治、依法善治”基层“四治”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推荐;邗江区北山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为全省样板;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在扬州召开;江都区在全市率先探索决策合法性、制度廉洁性、社会稳定风险性“三性”联动评估审查。省依法治省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沈国新对扬州市创新实践给予批示肯定。    (徐李华)
■“1+5”基层民意法治典型 推进民意法治建设,打造“1+5”基层民意法治典型,即:建设1个特色更彰显、法治元素更鲜明、功能更丰富的法治文化阵地,打造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检察为民工作站和社区5个基层民意法治先进典型。
    (徐李华)
■经济法治建设 7月3日,市委政法委、市经信委、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在扬州会议中心联合召开扬州经济法治研讨会,对涉及企业发展的五个方面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这是扬州首次以“经济法治”为主题、政法部门和经济部门联合召开的研讨会,首次把法治建设融入经济建设领域,具有主题新、形式新和领域新等特点。
    (徐李华)
■“三性”联审机制建设 2015年,市委政法委在江都区实施决策合法性、制度廉洁性、社会稳定风险性“三性”联审机制试点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产生,促进矛盾纠纷排查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最大限度降低矛盾纠纷的产生,最小代价化解矛盾隐患。
    (李 忠)
■政法人才培养工程 制定《2015-2017年市委政法委教育培训方案》,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系统化的教培格局。举办两期全市政法系统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班,110余人参加培训。连续12年举办百余人参加的全市基层政法综治法治干部培训班。坚持“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由党委政法委统一领导,政法部门具体实施,按照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持续在政法干警中开展岗位练兵、综合培训、技能比武活动。各级政法系统与省内外高校深度合作,与多所高校联办在职法律硕士班,建立共建教学实践基地。    (朱红军)


公安
■概述 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以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完善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重点,推动公安改革、完善社会治理、优化为民服务,提升队伍能力作风,为世界名城建设、推进跨江融合发展大局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治安形势平稳可控,命案、“八类”案件发案比上年分别下降13%、6.16%。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和“9•30”突发个人极端事件,成功侦破“6•29”暴恐团伙案件。完成76批次等级警卫任务和城庆等178项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破获刑事案件数比上年上升25.63%,抓获刑事作案成员数上升8.85%,移送起诉人数上升16.56%。派出所基础建设列入全市“十三五”规划和民生工程,公安经费实现财政全额保障,警务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安部、省公安厅先后3次发来贺电,祝贺成功侦破大要案件,市委书记谢正义、市长朱民阳先后16次批示肯定公安工作。    (陈红华)
■打击犯罪 紧盯刑事犯罪规律特点,突出科技强侦,健全全警破案,提升破案打击水平,做到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准办好案,坚决维护治安稳定。全市发生的20起现行命案全部破获,“八类”案件破案率88.32%。8月,全市公安机关连续攻克5起命案。开展以打击团伙性侵财犯罪为重点的“春雷行动”和打击侵财犯罪质效提升年活动,侦破各类侵财案件9189起,破案率36.24%。建立视频侦查大队,成立合成侦查队,集中办公、合成作战,加大对流窜犯罪、团伙犯罪的打击力度,成功侦破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9串(起),破3起以上串案187串1177起。成功侦破食品药品环保案件58起。其中,全市首例判决的仪征沈某某污染环境案被列为全省环境污染十大典型案例,破获的“11•20”利用电视媒体制售假药案件得到公安部肯定。历时3年侦破公安部督办的“7•8”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破获的16起涉众型经济案件涉案金额50亿元,为企业、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亿元。开展打防通信网络诈骗“净网行动”,有效拦截境外诈骗电话2.7万多个,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5起,其中,江都刘某等人非法获取国家机密案和仪征杨某等人特大网络诈骗案是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顾晓煜)
■警务实战化建设 按照“资源集中、手段集成”的原则,推进市、县、派出所三级合成作战指挥中心(室)建设,市公安局建成智能化指挥调度平台,城区分局落实指挥长带班制度,全市106个派出所建成综合勤务指挥室,市区44个派出所全部建成标准化勤务指挥室,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江都区公安局打造近战指挥中枢,探索建立符合县域特点的警务新模式,该做法在全省作经验交流。实施市区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规划,提请市人大视察派出所建设工作,市政府召开常务会研究派出所建设。    (张继东)
■巡防动态化建设 根据扬州城市发展布局和治安发展趋势,与各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优化完善城市“三圈堵控网”,建成环沪环宁润扬大桥一级、仪征二级公安检查站,开工建设4个市区警务查报站,扬子江路等5个查报站做到24小时不间断运行,与14个市际卡口、市区51个治安岗亭、6个执法执勤服务平台构建起防范严密的堵控网。深化巡逻体制重组工程,确立主城区“十横十纵”巡逻布局,以主、次干道为基线,将主城区按一、二、三等级划分为网格化巡逻区域82个,其中一级巡区36个、二级巡区16个、三级巡区30个,形成平战结合、分级巡逻、攻防兼备、全时空控制的城市社会面巡逻防控网。    (赵 扬)
■基础信息化建设 开展基础数据调查,理清硬件资源、系统手段、掌控数据、需求数据,搭建云基础设施保障环境。优化平台系统建设,完成警务平台3.0版升级改造,升级智能检索工具“易搜”,实现3419类数据资源的快速全库检索。开展警用地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初步形成标准地址库。开展基础信息采集攻坚,完善数据汇聚机制,建成警务大数据和警务视频大数据平台,新增汇聚46类800余万条政府部门数据,基础平台数据日均增量、政务数据获取量、社会数据汇聚量比上年分别增长13%、84%、107%。    (陈贵强)
■群防群治长效化建设 实行开锁业岗位准入、统一识别标识、推行联网监控,获得公安部认可。整合物业保安力量,组建专职联勤联防队,推动联勤联防工作规范化运作、常态化发展,全市有26个派出所、70个物业公司、131个住宅小区推行物业保安联勤联防,省公安厅推广市公安局的做法。建立“综治牵头、公安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治安复杂地区整治工作新格局,着力治乱点、攻难点,全市328个治安复杂地区刑事发案明显下降,207个小区实现“零发案”。推动出台《扬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推进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社会化。广陵区公安分局探索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非机动车市场化管理模式,有效解决非机动车管理难、防盗难的问题。    (栾祺俊)
■技防社会化建设 把小区技防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从政府层面推进技防监控工作。市区开工建设的51个住宅小区全部安装技防监控设施。启动新一轮监控优化布建工作,在市区新建50个电子警察和9个智能监控卡点,全市建成治安摄像机11万余台,公安自建摄像机1.16万台,高清智能监控抓拍点600个,移动监控图像传输巡逻车250辆,95%以上的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安装治安监控系统。建成视频监控综合应用平台,整合接入“3•20”、治安卡口、城市出入口等7类8920台摄像机,启动价值视频库建设,提升图像信息综合实战效益。    (周 震)
■执法规范化建设 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细则》,形成《市公安局执法制度汇编》。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刑事案件和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4个规范执法制度,破解执法难题。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市县两级执法管理委员会,提高公安机关依法决策水平。成立法律专家顾问组,加强执法综合监督。在全省率先开展受立案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改革,从源头上解决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等问题。在229个基层所队设立法制室(案管室),统一明确所队分管领导,配齐287名法制员,强化执法质量源头管理和自查自纠。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制定《扬州市公安局民警学法计划》,开展警营学堂、执法讲座、旁听庭审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建立市县联动的常态化法律抽考机制,健全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法律学习、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推进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3起行政复议案件和14起行政诉讼案件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席听证和出庭应诉率均为100%。全市公安机关共有5984人、4236人和478人分别通过基本级、中级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姚 敏)
■服务发展 贯彻市委、市政府“2号文件”精神,落实涉企执法检查审批把关等制度,实行“首违不罚”190件、“容期整改”51件,办理涉企案件1275起,全面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编制完善部门责任清单,推进职能归并,共梳理部门职责、事后监督措施、公共服务事项等113项,厘清与其他行政机关部门职责边界20项。推进行政审批集中办公,出入境、交通违法处理、证照办理等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全年共办理公共服务事项4.9万件。全年办理建议提案111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办理“三箱一线”来信3934件,办结率100%。
    (吴 昊)
■公安安全监管 围绕安全监管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源头管理和隐患整改。开展市区“四大会战”和为期9个月的“四项攻坚战”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40余万起,查扣“黑三轮”2230辆、摩托车942辆,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59万辆黄标车和7548辆2005年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淘汰报废任务,未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和有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整改消防隐患3.32万处,责令“三停”(停产、停业、停止建设)224家,全市连续18年未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开展“缉枪治爆”“黄毒赌”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查获涉枪案件13起,收缴各类枪支474支、子弹5.11万发,查处涉娼涉赌刑事案件59起。
    (肖 融)
■出入境管理 2015年,共受理审批公民出国(境)证照16.78万件,比上年上升12.8%,其中出国9.24万件、赴港澳6.34万件、赴台1.21万件。签发境外人员签证2600余证次,依法宣布作废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21证次,登记境外人员临时住宿3394人次。查处涉外案(事)件26起,查获“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23人,遣送8人。改革部分出入境业务审批,下放境外人员签证证件审批、签发和制作权限,缩短办证时限,省公安厅推广扬州市公安局的做法。    (王增蓉)
■人口管理 实施本地居民户口通迁、户口办理网上公示、婚姻状况登记承诺书等制度,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规范无户口人员落户、私自收留弃婴(儿)户口登记及户籍证明出具管理。市区新编装门牌2.64万块,全市核对无相片、火化、重记录等人员1.63万人,清理应销未销户口1232个,纠正户口登记项1.3万个。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制发居住证26万张。实施身份证省内异地办理和邮政速递、专递服务,试点建设身份证“满意拍”系统。与综治部门联合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创新管理竞赛活动,推广门禁式、集中式、二维码式等管理新模式,建设社会化采集系统1679套,录入流动人口38万人、出租房屋10万户。
    (方 嵩)
■侦破江都“3•1”异地杀人抛尸案 3月1日,京沪高速公路江都区大桥镇三墩村段南侧排水沟内发现一具女尸,经工作认定系他杀。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警力200余人成立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专案组克服被害人身份不明确、作案时空情况不清晰、抛尸现场遗留痕证较少等不利条件,辗转六省一市,行程10万余千米,摸排查证失踪人员6000余人,调阅监控录像、视频图片数百TB,校正通行车辆数据180余万辆,发布协查、悬赏通告60余万份,经过173天的侦察,成功攻克此案。省公安厅专门发来贺电,市委书记谢正义、市长朱民阳专门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周 骏)
■打防恐怖活动 组织开展暴恐活动“严打年”、“9•3”安保反恐大排查等专项行动,最大限度消除恐怖威胁。强化6个省级、37个市级反恐重点部位人防、物防安保措施,建立火车站地区站地反恐联动机制。全面做好列控重点人员和关注对象的管控工作,核查各类涉恐线索40余条。成功侦破“6•29”涉恐专案,摧毁图谋进行“伊吉拉特”活动的暴恐犯罪团伙,为在全国范围内扩大打击成效提供重要线索。    (胥昌林)
■侦破高邮“6•11”网上贩卖枪支案 5月,高邮市公安局对工作中发现的网上非法贩卖枪支弹药线索悉心经营、缜密侦查,历经70余天的艰苦工作,分别在山东青岛、吉林长春、浙江杭州、广东深圳、重庆以及江苏省多个地市,抓获18名犯罪嫌疑人,移交外地刑事处理人员1人,行政处罚11人,缴获仿64制式手枪2支,子弹33发,各类气枪71支,铅弹1.6万余发,发现65个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的销售代理,梳理出涉及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1346条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线索。11月10日,公安部在扬州召开专案侦查会,在全国部署发起集群打击行动。    (仓小丽)
■侦破高某某在美被杀案 中国公民高某某随丈夫李某前往美国打工期间,因感情纠纷,于2006年12月13日下午,在租住的美国圣盖博市史蒂芬大街家中发生争吵,被李某卡捂致死后抛尸于南艾尔蒙地市惠蒂尔隘口公园。2014年10月,美国警方向中国警方移交此案。10月19-25日,公安部刑侦局组织省公安厅刑侦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赴美国开展案件材料交接、案件侦查协办工作。回国后,扬州市、江都区两级公安机关组成专案组,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翻译、梳理,并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开展外围调查,最终形成证据链。2015年10月15日,李某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沉积9年的高某某在美被杀案成功告破。    (戴成飞)


检察
■概述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处贪污贿赂案件81件99人,大要案率99%;查办渎职案件24件3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2人;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378人;提起公诉5448人,以情节轻微不批准逮捕309人,不起诉97人;在400余所中小学讲授法治示范课60余次;书面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件,撤案22件,纠正漏捕11人,纠正漏诉6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8件;民事、行政案件抗诉2件,提请抗诉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比上年上升105%;共对1万余人进行警示教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66万批次,开展“六进”活动90余次、1.05万人次,开通“预防邮路”,投放预防宣传手册8900份;发出刑事执行检察建议15件、书面纠正违法18件、监督收监执行24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2件83人。“六五”普法工作获省考核验收检查组肯定。“扬州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推荐公众号。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19人次、集体70批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获省级以上表彰30人次、集体11批次;与市委政法委联合表彰全市十名“最美检察官”,4名干警事迹入选《最美扬州人》;市检察院连续7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机关工作目标管理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连续8年被评为市文明行业。
    (姜 奕)
■严打严重刑事犯罪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刑事案件,与市公安局出台《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实施细则》。从重从快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犯罪730人。起诉陈某抢劫案,张某某抢劫、放火案等重大恶性案件。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刘某某入室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案。推行“先民后刑”机制,在起诉环节促进刑事和解、调解。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初犯、偶犯等从轻处理,以情节轻微不批准逮捕309人,不起诉97人。严把案件质量,慎用逮捕措施,实行批捕案件“全案证据移送制度”,加强捕后社会危害性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全市捕后判轻缓人数较上年度明显下降。严格控制退查审批权,全市公诉案件退查受案率6.94%。    (姜 奕)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 全年在农机补贴、医疗购销、环境资源等领域反贪立案81件99人;其中,科级干部21人,处级6人,厅级1人;大要案率99%;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39人,100万元以上22人,1000万元以上7人。查办行贿犯罪13件13人。立案查办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某某(正处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钱某某(副处职)等贪贿案件;查办仪征市新城镇政府俞某某等人挪用公款、江都区滨江新城管委会会计季某、陈某、祝某共同贪污、挪用公款逾千万元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查办全市首件利用亲属影响力受贿案(季某某案,受贿780万元)。    (姜 奕)
■查办渎职案件 重点查办侵害民生权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滥用职权骗取财政补贴的案件,如申报关停并转小企业财政补贴、边角地财政补贴、粮食补贴等领域。全年反渎立案24件3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2人、科级干部9人、处级1人,滥用职权案件占86.2%。查办市气象局原局长周某某滥用职权案,是全市检察机关查处的首例正处级干部滥用职权案。查办邗江区环境监察人员因环境监管失职导致约3000吨的废酸非法排放,并致使盐城市大丰地区饮用水水源被严重污染的渎职犯罪案件。
    (姜 奕)
■创新未检工作 全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率66.67%;不诉率20.1%;封存犯罪记录121人。邗江区院设立全市首家“未检观护站”,开展“法治课间餐”活动,该两项工作被确定为2015年法治扬州建设实事项目。全年共组织法治示范课6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6000余册、海报2000余张、微电影光盘400份,覆盖全市400多所中小学,“家校通”短信提醒覆盖全市40余万学生家长,《检察日报》等予以报道。    (姜 奕)
■预防职务犯罪 通过民生领域预防精细化,推进预防调查实效化,实行案件预防社会化,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业化。在房管、环保、社保等六大民生行业,开展专项预防,与财政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制度预防,促进专项资金规范使用。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共开展全市重大工程预防8项,项目总投资近110亿元。提请召开全市第七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部署行政执法领域渎职犯罪预防工作。全年市预防腐败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近1万余人次,开展深入基层“六进”活动90余次、1.05万人次;为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66万批次。开通“预防邮路”,组建568名邮政投递员的“预防邮路”志愿者服务队,深入扬州2000多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投放预防宣传手册8900份,开展专题预防宣传10余次。    (姜 奕)
■刑事诉讼监督 常态化开展“刑拘未提捕、未移诉人员”专项监督,开展立案、侦查监督专项行动,共监督立案9件,撤案22件,纠正漏捕11人,纠正漏犯6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8件。狠抓刑事抗诉工作,完善判决、裁定审查机制,明确20项需重点审查的问题和“线索发现—分级评估—提交讨论—决定抗诉—不抗诉说理”的工作程序。围绕群众关注的司法不公案件和问题,仔细审查,提高抗诉改判率和抗诉效果。全年提出刑事抗诉9件,审结15件。其中抗诉意见被采纳或部分采纳13件。
    (姜 奕)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开展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全年抗诉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比去年上升105%。开展执行监督49件、诉讼违法行为监督21件,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319件,虚假诉讼监督23件,和解6件。办理马某等73人、丁某等216名员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帮助讨回欠薪共100余万元。办理修改后行诉法实施后全市首例行政监督案件,对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登记不作为程序违法进行监督。    (姜 奕)
■刑事执行监督 设立全省首家市级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同步加强监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监督能力,有效保障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开展监内检察,办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举报94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5件、书面纠正违法18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监督收监执行24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2件83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办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工作规定(试行)》,规范办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强制医疗监督案件。
    (姜 奕)
■涉检信访工作 全年全市未发生涉检非访案件。及时办结中央巡视组排查、市委政法委督办的25件重点信访案件。完善“一车、一站、一中心”的为民服务格局,全市33个乡镇的“检察为民服务站”深入基层、融入地方、贴近群众,走访基层群众、单位近千人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职务犯罪预防近300批次;赴基层执法机关开展侦查监督、社区矫正272次。“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成为集中受理、化解群众信访的窗口;两级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成使用,实现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的互联互通。探索以律师为主的社会第三方参与信访化解和信访案件公开审查机制。    (姜 奕)
■规范司法行为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坚持边查摆边剖析边整改,坚持重点环节重点督查,累计检查案件7502件次,排查问题清单案件336件,组织走访活动79次,共收集意见建议340条,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53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712件,公开法律文书3301份,构建常态化的问题发现、披露和整改机制,涉案财物监管专项工作被省检察院肯定。
搭建“研培一体”实训平台,拓展检校共建深度,开展高校送训209人次,搭建“大讲堂”、开展“精品课程”评比,2项课题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立项,2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兼职教师。市、县两级院官微均接入“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    (姜 奕)
■参与社会治理 开展普通刑事案件类案分析,通过专题预防向相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方式,推进市银监分局向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发《关于信用卡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推动市安监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动宝应县加强易受侵害精神疾病妇女保护工作,推动高邮市开展“校车安全行”活动。通过开展职务犯罪剖析会,编写、印发《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分析汇编》方式,加强类案分析风险预警,敦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姜 奕)
■司法改革 推进司法改革。仪征市检察院作为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注重强化干警主体意识、强化司法责任意识、建立引导机制,探索独任制和办案组模式,明晰检察人员的办案责任、工作重点,引导干警支持、参与、推动改革。江都区检察院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责任制改革。开发区检察院按改革方向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市检察院指导各基层院按照中央确定的司法改革方向,进行体制、机制改革探索。
    (姜 奕)


审判
■概述 2015年,全市各级法院共受理案件7.78万件,审执结6.82万件,比上年分别增长16.31%和17.46%。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5873件,审执结5351件,比上年分别增长26.36%和25.05%。
    (宋晓波)
■刑事审判 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771件,审结3693件,比上年分别增长8.27%和6.4%。审结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323件,判处罪犯401人。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加大对资源环境犯罪打击力度,审结此类案件44件52人。严惩职务犯罪,受理一审贪污、贿赂等案件110件,审结51件62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0人,科级干部25人。加大对金融诈骗、商业贿赂、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司法人权保障,发挥庭审在刑事审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依法有序开展特赦工作。
    (宋晓波)
■民事审判 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3.42万件,审结3.4万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5.83%和19.85%。妥善审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住房、就业、医疗等纠纷案件,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审结此类案件987件。发挥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制度优势,推进小额诉讼工作,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适用率76.22%。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构建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的联动联调机制,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案件调撤率62.5%。    (宋晓波)
■商事审判 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商事案件5943件,审结5661件,比上年分别上升5.69%和4.85%。强化商事规则的引领与示范作用,妥善审理买卖、融资租赁、电子商务等合同纠纷案件,促进公平竞争。继续加大金融债权保护力度,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一审审结借款合同纠纷案件8906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利益,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6件。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促进企业资源优化整合。运用司法手段,推动破产企业进行重组,保障企业转型升级。受理各类破产、清算案件71件,审结35件,比上年分别增长144.83%和84.21%。开展破产案件专题调研,建立破产纠纷稳定风险防控机制,联合政府部门共同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制定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规范破产管理人选任,成立专业化审判团队,构建“八个一”破产清算案件审判新机制。    (宋晓波)
■知识产权审判 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43件,审结402件,比上年分别增长73.16%和48.89%。依法保护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强扬州传统文化产业保护,依法审结涉“扬州三把刀”商标专用权纠纷。开展“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知识产权审判年度报告和十大典型案例,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宋晓波)
■行政审判 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710件,审结606件,比上年分别增长87.34%和79.82%。严格实施新行政诉讼法,试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畅通行政案件入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强化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依法裁定准予执行709件,不准予执行49件。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联席会议,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发布行政审判年度报告,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开展法官与行政机关挂钩联系活动,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升。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切实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利。
    (宋晓波)
■审判监督 加大审级监督力度,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审结上诉案件3425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34件。强化再审监督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权。受理再审审查、申诉复查案件294件,决定再审85件,其中再审纠正不当生效裁判35件。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再审抗诉案件10件,二审抗诉案件5件,其中改判5件、维持10件。    (宋晓波)
■执行工作 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8万件,执结1.78万件,比上年分别增长9.72%和18.02%,执行到位标的额82.3亿元;依法审查仲裁裁决案件320件,执行仲裁裁决案件269件。加强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制定《廉洁执行“十条底线”》。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全面建成具备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公开等功能的法院执行指挥体系。开展“涉党政机关、涉金融案件、涉民生案件”等专项清理积案行动,其中涉党政机关案件全部清结。妥善处理五爱集团、金达置业、中显集团等群体性执行案件。加大司法网络拍卖力度,网拍成交金额4.15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将9700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限制出境26人次,依法司法拘留302人,5名被执行人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被追究刑事责任。    (宋晓波)
■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 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3.75万份,互联网庭审直播案件979件,利用短信平台向当事人发送审判和执行流程信息。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强化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功能,建立随机参审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01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1.9%。利用官网、微博和微信向社会公开发布专项审判工作情况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建立月度新闻发布会制度,先后召开惩治醉驾、劳动争议、毒品犯罪等专题新闻发布会45场次。开展“国家宪法日”“法院开放日”等集中宣传活动,邀请部队官兵、企业员工、学校师生走进法院,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宋晓波)
■诉讼服务 建立“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整合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建成集立案登记、涉诉信访、诉讼服务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同步运行诉讼服务网站、“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成线上线下同步运行的诉讼服务平台。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信息查询专区,方便群众观看庭审直播、查询裁判文书和审判执行信息。加强诉讼服务网律师专用通道建设,推进公益律师进驻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依法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发放救助资金247.3万元,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507.7万元。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巡回审判案件1.1万余件。    (宋晓波)
■社会治理 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106名未成年人封存犯罪记录。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做好社区矫正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与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规定》,及时发现违法线索,有效预防刑事犯罪。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村居、企业、高校、机关等开展法治宣讲,共举办“法律大讲堂”116期,受众1.2万余人。开展评选“十佳司法建议”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2011-2015年全市法院司法建议白皮书》。
    (宋晓波)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深化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组建“主审法官+书记员”“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审判团队,推行裁判文书简化格式,变“审批制”为“审理制”,落实主审法官文书签署权。规范审判团队建设,明确各审判主体的职责,有效提升审判质效,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109.2件,比上年增长17.87%。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院、庭长担任主审法官、审判长审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庭长审结案件3.18万件,占结案总数的46.63%。    (宋晓波)
■立案信访改革 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完善立案登记工作的流程、标准、文书样式等。推进网上立案,当场登记立案率96%。推进“诉访分离”改革,依法把涉诉信访引入诉讼程序解决。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申诉案件试行律师代理和律师参与涉诉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暂行规定》,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采取院、庭长约期接谈、带案下访等形式,化解信访难题。全市涉诉进京上访人数连续四年全省最少。
    (宋晓波)
■审判管理机制改革 严格审判管理,修订业绩考核办法,合理确定指标考核区间。推进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和卷宗同步数字化工作,确保审判工作全程留痕。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对改判发回重审、涉诉信访等案件开展重点评查。建立过问案件登记、报告制度,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宋晓波)
■司法能力建设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全市法院“司法人才库”,首批80名法官入选;召开全市法院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树理想信念、正纪律作风、促公正廉洁”专项活动;推进办案标准化建设,逐步统一各类案件办案程序、审判流程,保障执法办案更加规范有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办案纪律、会风会纪、司法礼仪检查通报制度,共发出作风专项通报26期。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分类分层集中培训,参训干警3000余人次。与扬州大学共建“研究生工作站”,与高校联办“民诉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民间借贷案件法律适用”专题研讨会,提升法官理论水平。举办民诉法司法解释、审判信息化应用等专项考试,提升法官业务技能。推进岗位练兵,开展“三争三创”活动,与市总工会、市人社局联合开展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活动,评选出市技术能手、创新能手4人,并在全省法院书记员技能竞赛中获得团体第四名。
    (宋晓波)


司法行政
■概述 截至2015年,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63家,执业律师751人;公证机构7家,公证人员40人;法律援助中心7家,工作人员29人;基层法律服务所100家,执业工作者398人;司法鉴定机构8家,司法鉴定人98人;司法所86家;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823个,专兼职调解人员7118人。扬州市通过全省“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全省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在扬州召开,扬州市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在会上推广;市司法局被评为省、市依法行政示范点;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初步建成。市长朱民阳专题调研并肯定司法行政工作。
    (董昌鹏)
■法治宣传 2015年,扬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法治文化名城建设,通过省“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推广法治宣传教育管理系统,做到部门横向互通,市、县、乡、村四级纵向互联。打造法治文化品牌,推进打造主城区“半小时法治文化圈”建设,形成“双东”法治历史街区、水晶湖法治石刻公园等一批工作品牌。开展“市民法治素质提升年”活动,组织百场“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巡演、模拟法庭进乡村、法律咨询”等“四百”活动。与151家企业共建职工法治学校。联合公安等部门,运用法治教育手段劝解、矫正闯红灯、违章停车等轻微违法行为。    (董昌鹏)
■法律服务 2015年,扬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主题,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工建设,县级中心全部实现实体化运作,乡镇中心建成率93%。规范化运行“12348”公共服务平台。建立30项重大城建项目“法律服务直通车”,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为重大项目建设把关合同文本863件,提出法律建议2400余次,挽回经济损失近10亿元。开展“携手共进——法律服务小微企业”专项活动,组织46名律师集中走访100家中小微企业,提出有效法律建议137条,审查合同243份,精选20家高成长性中小微企业进行一对一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联合市经信委搭建中小微企业网上法律服务平台。研发第二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12个,对部分优质产品实现政府购买。出台《扬州市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办证指引》,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262件,涉及金额204余万元。成立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司法鉴定所。国家司法考试实现“零失误”。    (董昌鹏)
■人民调解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县、乡两级所有调委会和92.5%的村(社区)调委会均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推进“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公安派出所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建成率76.8%。推进重点领域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形成扬州市“7+X”专业性人民调解模式,全市共建立市、县、乡三级18大类109个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筹建市医患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标杆。贯彻落实省、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推动按照县、乡、村5:2:1的比例,专业性调解组织2人以上的标准配备专职调解员。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1.09万件,调解成功1.08万件,调处成功率98.8%。    (董昌鹏)
■社区矫正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规范执法和科技强矫,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简称“两类”人员)管理服务取得新成效。规范三级实战平台,建立市级社区矫正中心,打造市、县、乡三级指挥顺畅、运转高效、功能互补的实战化平台体系。完善平台功能设置,市、县两级社矫中心按照功能布局、内部设置、外部形象的要求,划分刑罚执行、教育矫正和信息监管等功能区域,设置训诫谈话、信息监控等功能室。23个大型司法所规范建设入矫宣告、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等监管场所。规范执法行为,在市、县、乡三级平台全面推行“双监控、四固定”工作模式,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矫正自觉性明显增强。全面梳理和修订完善调查评估、交付衔接、管理教育等26项工作制度。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强化新技术、新设备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推动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执法、教育场所监控联网。    (董昌鹏)
■法律援助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188件,其中市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592件。推动出台《关于调整全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的通知》,将全市各地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调整为本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实现法律援助对象由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延伸。制定“依法受理、资格审定、适需指派、协作共援、全程跟踪”的法律援助环节操作规范,列入市委、市政府《2015年“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保障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市区特困法律援助对象应急救助实施细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法律援助对象发放救助费近10万元,用于特困受援对象的仲裁、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司法鉴定等费用。    (董昌鹏)
■法治系统建设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治系统建设,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提高。出台《关于推进法治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五年工作目标,推进领导决策民主化、行政行为法治化、化解争议规范化、服务保障优质化、系统管理程序化。完善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五项程序。聘请2名律师担任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在全系统推广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编制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确定市级司法行政权力34项。推行责任清单制度,编制市级司法行政责任清单。完善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制定《关于规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司法局办公室督查督办、各业务处室负责、法制部门审核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度。
    (董昌鹏)


仲裁
■概述 2015年,扬州市仲裁委员会(简称市仲裁委)共受理仲裁案件505件,涉案标的额15.8亿元。案件主要分布在商品房买卖、金融借款、建筑施工、工业品买卖以及租赁、物业等行业和领域,全年办结各类案件473件。全年办结案件调解和解率41%,自动履行率47%。扬州市经济纠纷调解中心接待咨询68次,组织调解17次,形成仲裁案件10余件。在2015年召开的长三角地区仲裁工作会议上,市仲裁委获“长江三角洲仲裁公信力建设奖”。    (龚名之)
■仲裁推广 2015年,市仲裁委在扬州仲裁网发布本会动态14次,在扬州广播电视报《仲裁天地》专栏发布案例42个,在扬州日报整版展示江苏省金牌仲裁员候选仲裁员的风采。中国仲裁网、全国44家仲裁机构联合组办的《仲裁信息》及江苏省政府法制网录用刊登扬州仲裁工作信息类稿件21篇、研究性稿件2篇。借助相关活动平台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参加扬州市春季房交会、扬州市“3•15”现场维权等活动,累计发送宣传材料近3000份。    (龚名之)
■仲裁办理 在秘书处内部按规范流程审理仲裁案件和进行文书审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保证仲裁案件质量。全年1件案件被法院裁定部分撤销。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仲裁效率,保证案件质量》的有关规定,梳理在手未结案件情况,督促办案秘书和仲裁员抓紧结案工作。加强对仲裁案件个案监督,秘书处及时启动与仲裁庭的沟通程序,有效防止仲裁庭对案件把握的偏差。按照《扬州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在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及仲裁庭内部意见或仲裁庭与秘书处意见有严重分歧时,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供仲裁庭参考,该形式得到仲裁庭和当事人的认可和支持。全年共组织专家论证6次,有效帮助仲裁庭把握案件的尺度。    (龚名之)
■服务基层 拓展办事处改革试点范围,优化基层服务平台。全年受理仲裁案件170件,涉案标的额8.2亿元,受案数与涉案标的额均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发挥基层服务网点作用,培养仲裁联络员。继续开办“巡回仲裁庭”,先后安排10起仲裁案件在乡镇开庭,其中3起案件当场调解解决、1起案件当场履行完毕、1起案件部分履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龚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