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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5-01-22 访问量:

综述
■概况 2013年,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市人大常委会)共举行6次常委会会议、16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26项工作报告,作出13项决议、决定,检查2部法律实施情况,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7人次。结合常委会议题,举办科技进步法、审计法等5部法律讲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常委会重要议题,开展35项调查研究和6次专题视察。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189件,接待来访200批338人次,召开司法信访会商会,促进一批信访问题妥善解决,维护社会稳定。全年接待美国、韩国等国家的议会代表团成员57人。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工作影响。发布、宣传《关于切实加强“七河八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提高“七河八岛”区域(由京杭大运河、壁虎河、新河、凤凰河、太平河、金湾河、高水河等7条河流以及由其分割而成的聚凤岛、芒稻岛、金湾岛、自在岛、凤羽岛、山河岛、壁虎岛、新河岛等8个岛组成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认知度。与扬州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制作40期《TV议案365》,宣传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动态。坚持民情民意征集、网络视频直播常委会会议、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等做法,增强人大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办好《扬州日报》人大专版,加强人大网站建设,提高《扬州人大》办刊质量。市地方人大工作研究会完成换届,并围绕“发挥闭会期间代表作用”等课题开展理论研讨。 (罗庆久 刘 刚)
■监督工作 围绕经济建设,推动转型升级。突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突破年”“改革攻坚年”主题,审议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在坚持项目为王的同时,强化效益导向,提高项目产出贡献率;加快推进经济功能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及农村产权制度等方面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动力。推动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实地察看15个科技综合体,促进市政府制定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等文件,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报告,针对指标间完成进度不均衡、部分规划目标与新要求不适应等问题,要求在完成序时进度的同时,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跨江融合发展机遇,适时调整、更新目标。调研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要求完善扶持政策,适当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优化资金投向,创新使用方式。促进市政府设立2亿元应急专项资金,帮扶中小企业发展。视察侨、港资企业,提出优化政府服务、加快转型升级等意见。关注服务业发展,开展旅游业专题调研并提出建议。
重视现代农业,促进农村发展。听取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汇报,建议合理运用市场调节和政策扶持方式,引导农机装备调整结构、升级换代。调研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实地走访乡镇“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保险服务站,重点督促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实现保险拓源扩面。视察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农业综合开发和食用农产品产销安全体系建设情况,要求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水平,发挥现代农业带动效应。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关心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审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要求逐步提高低保标准,推进低保与医疗、住房、就业等制度有效衔接,形成救助合力;促进市政府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救助体系。审议全市群众文化建设工作,要求转变服务方式和管理理念,整合现有文化资源和活动载体,加强文化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升群众文化水平。调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情况,促进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跟踪督查“菜篮子”工程、经济薄弱村补助、市区社区运转和奖励考核经费、校舍安全工程、老小区综合整治、创业引导资金、重大公共卫生等7个重点民生类专项资金绩效,提出强化科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建议,促进市政府将绩效跟踪结果作为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专题视察重点中心镇建设、“三拆三整治”(拆违、拆破、拆烂,治脏、治乱、治差)、小区物业管理、食品药品监管、体育设施建设等民生事项,检查市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保证资金投入,注重长效管理,办实、办好民生实事。
(罗庆久 刘 刚)
■决定重大事项 关注“七河八岛”,保护生态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七河八岛”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深入调研,多次组织视察,广泛征求意见;审议“七河八岛”区域规划编制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关于切实加强“七河八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强调坚持保护为先,严格“四控一禁”(控制廊道宽度、建设高度、开发强度、污染排放,禁止违章建设),为该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刚性约束。连续两次听取该区域“四控一禁”规划和空间管制规划完善情况汇报,并作出相应决议,要求抓紧编制控制性详规和专项规划,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
探索制度创新,深化财政监督。健全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制度,制定《关于加强市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暂行规定》,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突出对发展类、民生类重点领域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审查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市本级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决议,要求政府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民生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听取并审议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要求规范部门预算和政府性项目资金管理。将社保基金运营管理工作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常规议题,要求加快编制基金预算,强化扩面征缴,提升管理水平。督促市政府严格执行《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规范执收行为,完善管理体系。听取并审议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委托审计部门对市农业委员会、市民防局、扬州化工园区、扬子江集团进行专项审计,并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要求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制度层面巩固整改成果。 (罗庆久 刘 刚)
■推动决议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从质态提升层面跟踪监督区域供水决议落实情况。在区域供水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调研宝应、江都等地区域供水可持续运行情况。通过实地察看、随机走访和委托检测分析水样等方式,督促加大水源地保护、管网改造、运营管理和水质监控力度,保证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督查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决议落实情况。连续第三年听取市政府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对决议落实情况实施满意度表决,要求重视市场建设,严格市场准入,提升检测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落实提升城市品质决议。将推进新一轮“绿杨城郭新扬州”行动计划作为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环节,督促提升绿化水平,彰显城市特色。检查永久性保护绿地决议落实工作,促进政府为27块永久性保护绿地建立档案,明确界址范围,巩固决议实施成果。视察邗江、广陵“六五”普法决议中期实施情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罗庆久 刘 刚)
■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行政复议案件听证,邀请法律专家审查案件卷宗,向市民发放调查问卷。针对行政和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学习宣传,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案件数量;严格依法办案,维护法律公正和权威。重视反腐倡廉,督促从制度层面加强对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抓好重大项目投资、重点民生工程等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检查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执行情况,促进宗教场所管理规范化、法制化。视察省禁毒条例实施工作,要求加大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力度,保护公民身心健康。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和《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江苏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等5部法规的立法调研。依法对市政府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前移审查关口,降低纠错成本。
(罗庆久 刘 刚)
■组织代表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赋予“统一见面日”活动“践行群众路线、服务基层选民”新内涵。组织416名市人大代表接待选民1344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190条,“农村环境亟待整治”“扶持企业转型升级”“深化秸秆禁烧,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等群众关切的诉求得以反映和办理。引导代表针对民意集中度高、操作性强的建议开展调研,促成转化为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坚持“主任接待日”“民情绿色通道”“百名代表参与常委会审议”“人大网坛”等制度,发挥各专业组代表作用,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组织市人大代表529人次参与5次审议,收集意见、建议1030条;举办“人大网坛”5期,收集意见、建议220条。组织代表集中学习财政预算、决算审查方面专业知识,提高代表议政能力。评选、表彰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优秀代表建议,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调研指导,推进“一个载体、两项制度”(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建设,整合、建立人大代表之家498个,有546名县级人大代表、1457名乡镇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并进行述职。组织160名人大代表参加“三公开三报告”(公开事项、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向组织报告、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报告、向服务对象报告)电视直播和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监督、评议22个部门。为在扬州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 (罗庆久 刘 刚)
■督办代表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选择“关注食品安全”“缓解市区交通压力”等26件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牵头督办;从中确定6件契合中心工作、事关民生实事、需多部门协调推进的建议,由分管市长领办。邀请代表参加重点建议督办视察、调研,督促承办部门解决问题。26件重点建议中,21件得到解决或被采纳,解决率80.8%;6件市长领办建议中,5件得到解决,1件被列入解决计划。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以后代表提出的260件建议中,187件得到解决或被采纳,解决率71.9%。督促承办部门对第一次答复中“正在解决”的23件代表建议作出第二次答复。滚动办理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解决”类代表议案和建议58件,推动落实到位。
(罗庆久 刘 刚)


重要会议
■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扬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月6-9日在扬州举行。428名市七届人大代表中,412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朱民阳代表市政府所作《扬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范天恩受市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扬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张彤受市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扬州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卫庆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惠琴所作《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所作《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关于扬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等6个决议。会议收到议案73件,全部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69件,全部交有关部门和组织研究处理、答复。会议选举张连珍等47人为扬州市出席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佘俊臣、曹进仪为扬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罗庆久 刘 刚)
■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月29日下午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市长董玉海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市政府落实《关于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决议》情况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基本满意。会议听取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3月28日下午至29日上午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市长张宝娟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单启宁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关于《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暂行规定(草案)》《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暂行规定(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暂行规定》《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暂行规定》。会议期间,举办科技进步法辅导讲座。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5月30日上午至31日上午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市长孔令俊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全市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新一轮“绿杨城郭新扬州”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期间,举办水污染防治法辅导讲座。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7月29-30日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市长丁纯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扬州市2012年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张彤受市政府委托所作关于上半年扬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审计局局长吴焱新受市政府委托所作关于扬州市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副市长闻道才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七河八岛”规划(空间控制)编制情况的汇报。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扬州市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切实加强“七河八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会议听取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期间,举办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辅导讲座。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9月26日下午至27日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朱宏翔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关于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副市长董玉海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全市群众文化建设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副市长丁纯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区域供水可持续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副市长闻道才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七河八岛”地区“四控一禁”规划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11月29-30日在扬州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市长闻道才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七河八岛”地区空间管制规划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副市长丁纯代表市政府所作关于《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张彤受市政府委托所作关于扬州市市本级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13年全市财政预算预计执行和2014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扬州市市本级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七河八岛”地区空间管制规划〉的决议》、《关于召开扬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议程和列席人员范围。会议听取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罗庆久 刘 刚)


重点议案
■政府应更多地关心、帮助失独家庭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孙建成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政府应更多地关心、帮助失独家庭的议案》。主要内容:(1)各级政府要充分重视对失独(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包括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群体的关心、帮助和扶持,各项优抚政策要首先向失独家庭倾斜、优惠。(2)各级计划生育组织要主动做好与失独家庭的情感交流。(3)发挥集体组织作用,保证农村失独家庭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4)应尽快落实符合规定的失独家庭和病残儿家庭再生育政策。
(罗庆久 刘 刚)
■整合民居民俗资源,提升扬州市旅游文化内涵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张仁田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整合民居民俗资源,提升我市旅游文化内涵的议案》。主要内容:(1)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依托民居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提升扬州旅游的文化内涵。(2)准确定位,制定民居民俗文化与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有序开发。(3)整合资源,突出特色,打造民居民俗文化旅游精品和特色产品。(4)加大投入,推进民居民俗文化资源研究,做大做强具有含金量和开发潜力的民居民俗资源。(5)正确处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确保民居民俗文化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
(罗庆久 刘 刚)
■大力发展扬州地方文化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陈志宏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大力发展扬州地方文化的议案》。主要内容:(1)要花大力气培养适合本地的创作人才,培育精英团队和领军人物,推动人才向高层次发展。(2)要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3)要为发扬光大扬州文化提供阵地,形成规模效应,做大做强扬州特色文化。(4)要运用现代手段,促进扬州评话等传统艺术推陈出新、提档升级。 (罗庆久 刘 刚)
■规划建设扬州伊斯兰文化产业园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杨学华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规划建设扬州伊斯兰文化产业园的议案》。主要内容:(1)市政府要建立由规划、建设、国土、宗教等部门组成的伊斯兰文化产业园推进协调班子。在建设过程中做到规划明确、扶持政策明确、推进措施明确。建议由扬州名城建设公司组织实施。(2)要聘请一流机构进行规划设计,体现大气、文气、清气、净气、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相结合;应参考阿拉伯建筑式样,体现伊斯兰风格,并结合中国本土建筑元素。(3)市政府要在相关扶持政策等方面全力支持伊斯兰文化产业园建设。
(罗庆久 刘 刚)
■加强扬州市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朱宏翔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扬州市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议案》。主要内容:(1)建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制度。建议财政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协商制定全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办法,促进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长效保障机制。(2)建立人民调解协会。建议司法行政部门与民政部门探索建立以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为会员的人民调解协会,推行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以行业管理为主的管理方式,强化对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及其调解员队伍的管理。(3)制定更详细、更具操作性的实施办法,规范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和组织领导。(4)完善调解的履行保障机制。建议司法行政部门与法院研究加强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提高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建议司法行政部门、保险监督部门及有关专业部门研究建立相关领域的责任保险制度或基金制度,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与保险公司或基金会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有效理赔机制,重点实现特定纠纷的调处与保险理赔相衔接。 (罗庆久 刘 刚)
■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唐文波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议案》。主要内容:(1)提高基层卫技人员待遇,吸引大学生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2)与普通高校合作,定向培养适合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3)通过合理途径解决已在基层卫生院工作,并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临时人员转为在编人员。(4)选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逐步将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5)实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合理解决乡村医生报酬和养老问题。(6)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对乡村医生给予适当倾斜,做好乡村医生培训考核工作。
(罗庆久 刘 刚)
■让无公害蔬菜走上扬州广大市民餐桌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龚卫娟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让无公害蔬菜走上扬州广大市民餐桌的议案》。主要内容:(1)加快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保证无公害蔬菜的产量。(2)完善无公害蔬菜监控体系及检测办法。(3)规范无公害蔬菜市场。设计无公害蔬菜特色包装,向具备销售无公害蔬菜条件的市场核发准入证。在各社区菜场、超市设立无公害蔬菜销售专柜,让市民有渠道、有机会购买到无公害蔬菜。 (罗庆久 刘 刚)
■进一步加快发展全市学前教育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许金荣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全市学前教育的议案》。主要内容:(1)市、县两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规划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数量和地点,确保本市户籍城乡适龄儿童入园需求。(2)居民小区开发商应将小区幼儿园无偿或按成本价交给政府,再由政府交由教育主管部门承办。(3)完善政府主导、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体系,统筹规划,加大投入,调整税收政策,规范收费行为。(4)实施幼儿教师独立编制,适当增加幼儿教师编制,保证幼教师资队伍稳定。 (罗庆久 刘 刚)
■进一步扶持本土中小企业发展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单启宁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扶持本土中小企业发展的议案》。主要内容:(1)明晰扬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总体目标、路径和措施,研究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2)加大对中小企业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发挥政府专项资金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参与市场竞争等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减税、减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3)支持和指导中小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企业产品结构、市场结构,向专、新、特、精方向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放宽市场准入范围和条件,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4)引导和鼓励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企业通过联合、兼并等形式做大做强,形成领军企业;帮助其研究、调整资金投向、投速、投效,把发展重点转移到产业链前延后伸上,占据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做强特色板块经济。(5)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要素制约问题。尽快建立小微企业专项贷款资金池,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研究制定推进高标准化厂房建设的政策措施,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难问题。(6)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加快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信用担保和信用服务、技术创新服务、创业培训服务、市场开拓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加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7)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科学制定企业家培育计划,采取本土培育和引进职业经理人相结合方式,提升企业家队伍整体素质。 (罗庆久 刘 刚)
■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刘星驰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议案》。主要内容:(1)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行为。物业公司应在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小区公示其管理区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防止不作为,杜绝乱收费。物业服务费用和经营设施收支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也应在小区公示,接受业主监督。要健全投诉处理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引进优秀物业公司,提高全市物业管理水平。(2)提升物业管理人员素质。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服务技能培训。(3)开展停车专项治理。发挥小区地下停车场作用,规范划定停车位,补建一批车库或停车位,缓解停车难。物业公司应将汽车停放费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接受监督,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物管费用,但大部分应纳入住宅维修基金;车位建设费用已纳入商品房销售成本的,出售车位收入应为小区业主共有。(4)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建立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化收费机制,制定物业分类收费标准。(5)建立小区物业管理协调机制。建议政府将小区物业服务纳入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管理体系,推进公共服务进社区,重视业主委员会建设。
(罗庆久 刘 刚)
■扶持市级地方性金融机构发展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朱元豪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扶持市级地方性金融机构发展的议案》。主要内容:(1)申办各类地方性金融法人机构。在新型金融机构申办方面,优先考虑市现代金融投资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作为主发起人。(2)帮助化解不良贷款。建议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各类机构、民营资本等投资组建地方性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协调税务部门适当调整核销标准,降低经营风险。(3)通过政策扶持做大扬州农村商业银行。通过存放财政资金、代发各机关单位工资、参与发行市民卡和医保卡等政策扶持措施,做大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规模。(4)支持农村担保创新。制定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业务相关,与城乡居民、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实际相关的抵押质押物政策,探索扩大抵押物试点工作范围和深度。(5)集中管理和运作各类专项基金。将“小微企业专项贷款资金池”“市创新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可以市场化运作的各类基金拨付给扬州农村商业银行、市现代金融投资集团专业化运作,提高基金使用效益。(6)建立政策性业务风险补偿机制。对市级地方性金融机构风险大、收益低的政策性业务,通过专项补助、税费减免等方式给予合理补偿,增加造血输血功能。(7)加强市级地方性金融机构业务合作和联动,整合相关市级地方性金融机构,搭建地方性金融控股平台。
(罗庆久 刘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