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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发布日期:2011-02-27 访问量:

综述

■概况 2010年,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3项重点工作,深化平安扬州、法治扬州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扬州市获评全省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7个县(市、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获评全省2010年度平安县(市、区)。

化解社会矛盾。市委、市政府专题部署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地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源头防范措施。查找并解决突出信访问题、征地拆迁矛盾、安全生产隐患、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环节。完善“大调解”机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合力,全市群体性事件、“民事转刑事”案件、进京访事件呈下降趋势。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市、县两级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2008~2010年,中央政法委交办的20件涉法涉诉重点案件全部化解,省委政法委交办的536件案件息诉罢访率97.57%。维护社会政治大局平稳,完成各级人大和政协“两会”、上海世博会、中国扬州“烟花三月”国际经贸旅游节(简称“烟花三月”节)、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暨运河名城专家论坛(简称运博会)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创新社会管理。探索新思路和新办法,促进社会管理工作整体推进、创新发展。实施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安心工程”,为外来人口提供良好的创业、务工和生活环境。实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爱工程”。实施重点人员“转化工程”,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连续多年保持在省控范围内,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零。实施困难群体“帮扶工程”,探索建立社会救助中心、案件执行救助基金和信访矛盾调处基金等,促进社会和谐。实施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导控工程”,健全工作机制,引导规范运行。加大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力度,全市未发生有影响的校园案件和安全事件。深化严打整治斗争,44起命案全破,71处治安混乱地区得到整治,省、市挂牌督办的“文昌商圈”治安整治取得成效。完成技防入户工程,技防监控系统在协破刑事案件、开展治安防范、应急处置重大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2010年,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98.14%。

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干警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加强教育培训,分层分类组织执法执勤干警全员培训,与市委组织部和复旦大学联办全市基层政法综治领导干部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建立健全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体系,规范执法监督巡视制度,开展百案评审活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完善全市政法系统执法档案制度,对执法工作的重点环节、整体流程以及执法效果进行考核评估、跟踪管理,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提高执法公信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机制。坚持考评制度,开展“政法工作创新奖”、“双满意”(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评选活动,表彰宝应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等28个“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吴文斌等20名“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放大徐兆华、江都特警大队等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引导政法干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深化法治扬州建设。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实现法治建设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协调发展。表彰江都市、维扬区、高邮市、仪征市、邗江区等5个2010年度法治扬州建设先进县(市、区)、市地税局等32个2010年度法治扬州建设先进单位。经验文章《创新思路、突出重点,积极探索扬州特色法治创建之路》被省依法治省办公室以正式文件全文转发。县级法治中心建设实现全覆盖。推广行政执法部门“集体审议、阳光问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出台《建设法治文化名城实施方案》,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强化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基层满意站所”、“基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深化“法企合作”平台建设,全市152家重点企业与56家法律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推进“加强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等实事项目。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各级党委、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简称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领导干部履职档案,落实工作责任制。2010年,先后对11个单位提出警示,对111个单位实施督促整改,对8个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各地加大基层政法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化乡镇(街道)综治办、乡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和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达标率均在90%以上。开展“十佳”政法综治中心、星级技防乡镇(街道)、星级村(社区)综治办、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等系列创建活动,推动基层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各项措施。23项系列平安创建活动进展顺利。市委、市政府表彰宝应县安宜镇等81个2010年度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市综治委表彰仪征市、维扬区2个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区)、市公安局等24个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宝应县安宜镇政法综治中心等34个2010年度优秀乡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宝应县安宜镇三里村综治办等47个2010年度优秀村(社区)综治办。(吴明安)

 

■重点地区整治 市综治委成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领导小组,印发《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检查督导全市71个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措施到位,治安情况好转。在文昌商圈整治工作中,整合各方力量实施综合治理,落实长效措施。一是成立一支30人的商圈巡逻队,提高商圈的见警率;采取人犬合防方式,增设3个帐篷式流动治安岗亭,提高防范的机动性。二是在商圈主干道、交叉路口、敏感部位、重点场所增装监控探头324个,实行24小时监控;推进商圈技防入户工作,新增红外线报警装置、电子眼、监控探头1300余处。三是建立“红袖标”治安联防队伍、“红马夹”治安义工队伍和“红徽章”治安巡视队伍,提升群防群治质态,形成综治主导、公安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防控格局。宝应县在宝应车站地区整治工作中,以中小旅馆、出租户暂住人口登记和残疾车、人力车非法营运为整治重点,打击“两抢”(抢劫、抢夺)和黄娼赌毒等违法犯罪,强化联合执法、专项打击和基础防范,改变车站地区治安面貌。(王振东)

 

■县级法治中心建设 2010年,扬州市推进县级法治中心建设,拓展群众参与法治建设新途径,搭建县域法治建设新平台,开辟法治文化和法律监督新阵地。3月,市委提出县级法治中心在全市基本实现全覆盖目标。10月,扬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法治中心建设的意见》,明确县级法治中心的功能定位和运行机制。至年底,县级法治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全覆盖,基本达到“场所固定、人员稳定、职能确定”的目标。(徐李华)

■法治文化建设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合制定《建设法治文化名城实施方案》。组织评选扬州市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组织扬州市第二届“绿杨城郭法治明”法治文艺调演,举行以法治创建为主题的大型文艺汇报演出,评选优秀法治文艺节目。命名第二批市级法治文化教育基地10个,评选扬州市十大优秀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广陵区建设东关街道琼花观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法治历史名人名言解读。维扬区康乐小区建设“法趣”广场,将普法工作与各项趣味活动相结合,建立由价值追求、行为规范、社区形象三大核心模块组成的社区法治文化模型,保证社区法治工作常规化运作。(徐李华)

 

■法治创建活动 市委印发《2010年法治扬州建设工作要点》,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以市委名义与各县(市、区)签订法治创建责任书,落实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确保法治创建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市建立党政推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社会齐动的创建工作机制。市依法治市办明确工作目标和序时进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培植各类典型,打造特色品牌,从8个方面推进全市法治创建活动:以召开现场会方式,培植典型、推广经验;以召开理论研讨会方式,汇聚智力、凝聚共识;以召开联席会方式,整体联动、形成合力;以法治文艺调演方式,展示形象、营造氛围;以专题调研方式,了解实情、研拟对策;以工作例会方式,部署工作、交流做法;以专项督查方式,重点推进、强势运行;以制定文件方式,明确要求、规范引领。优化工作方式。改革对县(市、区)创建考核方式,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变年底检查为平时督查,变查看台账为实地了解,突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法治城市创建绩效评估工作,市依法治市办邀请部分区法治办和市直部门、社会中介组织、媒体人员组成4个评估组,分别对市属20个部门(单位)、区属16个部门(单位)开展评估。

(徐李华)

■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建立 8月1日,扬州市建立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至10月底,各县(市、区)全部建立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形成市、县两级上下贯通、相互配合、协调行动的接访中心网络。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推广扬州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建设工作。(成 勇)

 

■“百案评审”活动 围绕交通肇事案件,分自查自纠、专家评审、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四个阶段开展“百案评审”活动。各地、各部门从程序合法性、实体公正性、文书规范性、效果统一性等方面对近年来办理的500余件交通肇事案件逐案自查。组织专家评审组集中评审129件交通肇事案件,从案件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是否充分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等6个方面逐案剖析,重点查找执法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和执法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发掘好的经验和做法。编辑交通肇事《案例指导》,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通过“百案评审”活动,全年为320多名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获赔偿1605万元;涉及交通事故的执行案件执结率80.1%,执行到位1981万元,提供救助资金30.76万元。(成 勇)

 

■专项执法活动 重大疑难案件协调和专项执法活动。督查协调党委交办和政法部门提请办理的重大疑难案件。全年协调重点案件27件,召开协调会68次、督办会17次。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中央政法委交办的35件案件化解率91.4%,省委政法委交办的536件案件化解率98.8%。推进案件评查工作。全市评查涉法涉诉案件322件,其中涉及法院系统283件、检察机关12件、公安机关27件。组织市政法各部门评查案件102件。开展执法监督巡视工作。分两组巡视高邮市、江都市贯彻落实“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情况。针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办法。(成 勇)

 

■基层队伍建设督查 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7个检查组,对全市政法基层窗口单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检查组通过便装求助、上门咨询、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检查71个基层政法单位。调查问卷反馈结果显示,群众对当地政法工作总体评价“基本满意”率98%以上,对公开办事流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满意率均在97%以上。市委政法委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整改。

(闫昌洲)

 

■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 2010年,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提升执法公信力。活动期间,各地、政法各部门以执法干警和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单位为重点,分动员学习、深入排查、整改提高、检查总结四个阶段,围绕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执法质量等四个方面,排查影响、制约政法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全市两级政法委向社会各界发放“公正廉洁执法”调查问卷1500份,回收1000余份,重点调查群众对当地政法工作的总体评价,干警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工作作风以及“公正廉洁执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活动期间,全市政法各部门召开各类座谈会433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37万份,走访基层群众2.41万人,收到意见、建议1408条,查找影响公正执法方面的共性问题53条、廉洁执法方面的共性问题29条、其他问题4条。各级政法机关围绕排查出来的重点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整改过程中,政法各部门注重吸收群众参与整改过程,评判整改结果。(闫昌洲)

 

■先进典型宣传 6月22日,由市公安局等单位组织并投资拍摄的电影《徐兆华》在扬州工人影剧院举行首映式。这是扬州市首次运用电影形式宣传英雄模范人物,也是第一次以真人、真事、真景创作艺术作品。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开展向江都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学习活动的决定》。11月19日,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联合举办江都特警大队先进事迹报告会,以《“特警”特别能战斗,城市安宁的“守护神”》、《“特警”特别会创新,社会管理的“先行者”》、《“特警”特别有感情,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特警”特别能奉献,公安队伍的“排头兵”》为题,介绍江都特警大队立足岗位争一流、创新实干讲奉献,牢记宗旨、热心为民的先进事迹。

(闫昌洲)

公安

■概述 2010年,全市公安机关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建设”(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和上海世博会安保为主线,着力提高公安工作水平。社会治安稳定。全市刑事发案率保持平稳,“八类”(杀人、抢劫、伤害、强奸、放火、爆炸、投毒、绑架)严重刑事犯罪处于全省最低水平,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事件和事故;2010年内发生的44起命案全破,“八类”案件破案率92.9%,社会治安群众满意率98.14%。完成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烟花三月”节、运博会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和重要警卫任务。社会管理创新。改革警务机制,创新矛盾化解、治安防控、人口管理、虚拟社会管控等社会管理实践,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服务措施优化。全警投入文明城市创建,扬州市蝉联全国“实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城市”称号;开展警民恳谈等爱民活动,解决犬类管理、渣土车管理、校园安全、城中村整治等民生问题;办结市人大、市政协建议、提案162件,代表、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办理省、市领导信箱和互联网网民留言、市政府公开电话事项1387件,办结率、回复率100%。公安队伍素质提升。出台《领导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准则》,制定执法标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健全干部竞争上岗机制,激发队伍凝聚力、创造力。市公安局广陵分局民警刘光兵被公安部记一等功,市公安局获省文明委“2007~2009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称号。(黄太鹏)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开展“2010严打整治行动”,组织“打盗抢、促防范、追逃犯、提绩效”百日竞赛活动、“反盗抢、除黑恶、保世博”专项行动、“严打整治夏季攻势”、“严打整治秋冬攻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遏制突出治安问题。构建“从案到人”大案攻坚、“从线到人”打黑除恶、“从串到人”打击多发性犯罪侦查模式,提升打击犯罪水平。对重大案件实行刑侦、技侦、网侦、图侦、情侦等5种侦查手段同步上案,拓宽侦查破案途径。摧毁高邮黄桂海黑社会性质组织,打掉恶势力和涉恶团伙195个,抓获团伙成员739人,破获案件286起。加大对毒品、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破获涉毒、涉网刑事案件46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26人。开展打击整治发票、银行卡、假币犯罪专项行动,破获经济案件433起,挽回经济损失3.6亿元。2010年,全市公安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29起案件(其中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9起)全破。

(陈红华)

 

■社会治安防控 坚持屯警街面,实行“四色预警”(以红、橙、黄、绿四色区分不同布警等级)和等级化布警机制,强化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群众最需要的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防控制。调整流动哨卡、治安岗亭布局,增设114个帐篷式流动岗亭,加大防控网络密度。强化处警指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抓获现行“两抢”(抢夺、抢劫)等犯罪嫌疑人67人。推进“红袖标”工程建设,全市有义务巡防队员10万余人。加强校园安保工作,落实学校门卫管理、防卫器械配备、技防建设、应急演练等安防措施。举办巡防和岗亭值守民警、保安员实战技能培训班、技能比武竞赛,强化盘查录入信息、街面案件研判,定期开展检查通报,推进巡防工作规范化建设。江都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开发巡防综合信息平台,实施外地车积分查控法,提升巡防质效。(蒋鸿飞)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围绕各级人大、政协“两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烟花三月”节、运博会等重大活动以及敏感节点,组织民警进村入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疏导工作。建立健全“公调对接”(公安派出所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交调对接”(公安交巡警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网调对接”(公安机关依托互联网调解纠纷)机制,在全市124个派出所、48个交巡警大(中)队建立人民调解室,1326个社区(村)警务室实现与调解中心一体化运作,全年调解纠纷3.4万余起、治安案件(交通事故)1.2万余起。建立涉法信访“四色风险评估”(以红、橙、黄、绿四色区分不同风险等级)机制,组织开展“保两会、迎世博”涉法信访问题集中攻坚行动,化解信访积案。开展社会稳定“四项排查”(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征地拆迁问题、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基层基础建设薄弱环节排查)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矛盾化解措施。2010年,全市未发生人员进京赴沪滋事事件。(苗新军)

 

■突出治安问题整治 扬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市综治委)和市公安局确定89个重点整治地区、部位和场所行业,制定评估验收标准,实行分类分层整治,基本整治到位。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推进“平安企业”、“平安医院”、“平安金融”、“平安水域”等系列创建活动,维护单位(区域)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稳定。(周 震)

 

■侦破“1·7”抢劫杀人案 1月7日晚7时许,受害人万某在扬子江北路与四望亭路交界处的中国银行自动取款机处取款时,遭歹徒持刀抢劫,被歹徒连捅数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市公安局、维扬公安分局启动重大刑事案件处置预案,开展侦查工作,8日下午锁定犯罪嫌疑人,9日上午在宝应县经济开发区施庄小区抓获犯罪嫌疑人陈伟。(周 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开展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系统建设和应用,建成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点4471个。推行场所行业“集宿化”管理、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建立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等服务管理机制。完善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为基本落户条件的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在全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推广政府主导流动人口管理模式,推动落实流动人口免费就业培训、免费身体检查和子女免费义务教育、免费防疫接种等保障措施。(陈红华)

 

■校园安全防范 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意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学校技防设施建设力度。按“一校一园一策”原则,在校园及周边地区增设监控探头,并与各派出所技防监控平台联网。2010年,全市在学校宿舍、教学区出入口等重点部位新安装技防设施1500余套。强化人防力量建设。各地党委、政府拨专款为各学校、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和必要的防护用品。落实“一校一园一警”。每天上学、放学期间,在每个学校门前至少安排一名民警、两名保安执勤,并配齐配强校园警务室民警和辅警人员,注意盘查在校园周边逗留的可疑人员,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防范意识进校园”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自我保护防范意识教育,结合案例讲解安全防范和紧急避险知识,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王振东)

 

■“虚拟社会”管控 建设市、县(市、区)、派出所三级网络安全管理体系;扩大“虚拟社区警务室”、“虚拟警察”、网上“治安岗亭”覆盖面,畅通网上报警渠道,公安部、省公安厅在网络安全工作会议上推广扬州市的做法。打击网上赌博、诈骗、淫秽色情等犯罪活动,破获案件7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42人。开展互联网“平安祝福进万家”活动,适时向全市电信上网用户发送预警防范信息。

(陈红华)

 

■服务群众载体建设 推进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建设,建设以出入境、法制、治安、交通、消防网上服务大厅和网上博客、网上QQ群警民互动恳谈室为主要内容的“五厅两室”网上服务平台,实现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邗江公安分局在新浪网开通“邗江公安微博”和48个社区民警微博,搭建警民联系新渠道。市公安局把每月16日定为“警民恳谈日”,定期组织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帮助解决问题。(陈红华)

 

■治安交通管理 开展交通秩序、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网吧、文化娱乐服务场所、市容市貌及窗口服务单位整治行动,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对市区所有交通道口实行渠化分流,出台公交优先服务措施,建设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组织开展三轮车、渣土车、电动车和违法鸣号、酒后驾车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解决群众行车难、停车难问题。在渣土车整治中,采取成立专业运输公司、实行准入制、喷涂放大号牌、现场查纠等措施,遏制渣土车违法行为。

(陈红华)

 

■出入境管理 围绕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建立警企联动治安防控机制、涉外案(事)件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和出入境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全年受理、审批公民出国(境)证照5.58万件,比上年增长38.4%,其中出国2.75万件、赴港澳2.24万件、赴台5818件、前往港澳通行证29件;办理境外人员签证(注)、证件3494件,比上年增长14.4%。全市常住境外人员1921人,临时到扬州住宿境外人员5.1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0.2%。查处“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13人,查处各类涉外案(事)件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网上追逃26人。(李春军)

 

■消防安全 2010年,全市消防部队开展执勤岗位练兵和打造消防“铁军”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场所和跨区域联合灭火演练。全年接警1958起,其中火警285起、抢险救援981起,出动人员1.9万人次,出动车辆3911车次,抢救群众198人,抢救财产价值6177万元。

加强消防监督执法。扬州消防支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消防法,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和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建成市灭火求援应急中心和7个社区消防执勤点。以“扫雷”和“查违除患”、“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消防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消防审验制度,提升消防行政许可服务质量。全年办理审核项目208个,审核备案项目589个,办理验收项目173个,验收备案项目569个。严格消防产品和阻燃制品监督管理,抽查和检测消防产品及建筑装修材料3501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508起。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累计召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现场会47场次,培训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5000余人,培育试点单位179家,印发“防火墙”工程宣传资料2万余份、宣传卡片3万余张,张贴消防标志6万余处。全市消防监督部门出动消防警力2.8万人次,检查单位1.27万家,发现火灾隐患7165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141份,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20家单位全部整改完毕。

(李 瑞)

 

■公安信息化 全市公安机关加强信息警务平台应用配套机制建设,实现公安工作由人工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建成内外网数据交换、异构数据交换、平台数据备份等系统,为依托“大平台”(全省信息化运用共享平台)开展网上办公、网上办案提供技术支持。市公安局制定《公安源头数据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和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接处警信息、案件信息、盘查信息等10类业务数据质量要求,确定源头信息采集人为数据质量的终身责任人。自主研发“大平台”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对信息数据开展常态化的质量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信息,数据增量和质量均处于全省前列。建立信息采集同功同奖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年奖励民警126人,通报批评13个基层单位和6名民警。推进情报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对重点人员和暂住人口、盘查人员、从业人员等6类数据的实时比对,共收、发预警指令7.5万余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669人,信息利用率全省第一。加强内外信息整合,把旅馆住宿人员、场所行业、网吧上网人员等9类内部信息资源以及政府信息中心15类500余万条社会信息纳入“大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进“技防城”、技防入户和“3·20”工程(卡口型高清式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建设,强化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汇聚,全市新增监控探头6661个。全市公安机关利用信息化手段破案比例67.2%。(张继东)

 

■警务机制改革 优化配置警务资源,调整一线实战单位的警务运行模式。建设市、县、派出所三级情报信息中心和警种专业情报研判机构,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均成立5人以上的综合情报信息中心。全面推行“110”接处警室、监控室、信息研判室、装备室“四室合一”以及社区警务与巡逻防范“社巡合一”等勤务运作模式,提升警务效能。建立健全与信息化条件下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警务工作机制,明确派出所勤务指挥室和社区民警工作职责,规范社区警务工作。宝应县公安局推进入户调查“日均五户熟”工作,夯实社区警务工作。(栾祺俊)

 

■执法规范化建设 开展争当全国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头羊”活动,执行省公安厅《执法标准化管理手册》和《公安民警执法执勤用语手册》,编写《扬州市公安局执法标准》,规范接处警、行政执法、刑事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四个方面的行为标准和执行标准。推进网上执法办案,实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促进规范、高效执法。加强执法办案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监所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执法安全。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出1个“执法示范县级公安机关”、103个“执法示范单位”、19个“执法示范所队”和32个“执法示范岗位”。邗江公安分局邗上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集中整治活动,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全市连续6年未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建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和执法监督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实现权力运行、涉案财物网上监督管理,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张继东)

检察

■概述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质量品牌”、“能力作风”、“数字检察”三大工程。全市检察工作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方法、新机制;注重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强化反渎职侵权工作;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推进预防工作专业化;强化法律监督,完善同步监督、量刑建议、抗诉等工作机制,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职务犯罪批捕权上提一级改革、检察建议改革等工作;加强党建工作,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升队伍能力作风和形象。仪征市检察院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有13个集体、19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叶燕琼 任 晓)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制定《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45项具体措施,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转变工作方式,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始终,强化检调对接和释法说理,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延长检察工作链条、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研判,全年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报送风险研判报告20余份;针对刑事案件中暴露出的管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对侵害外来务工人员劳动报酬、医疗保险等利益的行为,支持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叶燕琼 任 晓)

■打击刑事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85人,提起公诉4628人,分别比上年上升26.5%和6%。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提起公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448人、侵犯财产犯罪1939人。仅用4天时间完成审查、起诉陈伟在闹市区抢劫、杀害银行储户案,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全市首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孙福成醉酒驾车肇事案,成功办理黄桂海等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经济犯罪,全市审查起诉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1人,比上年上升23%。依法起诉李荣等8人亿元传销案。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审查、起诉刁平原等5人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案以及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周树林、周树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案等。

(叶燕琼 任 晓)

 

■从宽处理轻微刑事案件 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395人,对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92人,分别比上年上升27.8%和142%。探索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机制,采取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分案起诉等举措,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身心健康。(叶燕琼 任 晓)

 

■化解涉检信访和社会矛盾 全市检察机关推进与社会大调解相衔接的“检调对接”,办理“检调对接”案件113件。构建分级分类化解涉检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建立52个检察工作站,办理群众信访1079件。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战,化解信访积案23件。制定《民行办案环节息诉工作指导意见》,针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正确而当事人仍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的220件民事、行政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连续5年实现涉检案件进京“零上访”,市检察院连续11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叶燕琼 任 晓)

■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 全市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9件104人。其中,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案件7件,立案侦查科级干部22人、处级干部7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件34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0件22人。依法查处扬州大学信息中心原主任沈洁、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范荷香、广陵新城管委会原主任卜树领等贪污贿赂案。邗江地税局一分局原局长姚远徇私舞弊不征税款、受贿案中,仅渎职犯罪就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查办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工程建设等领域专项行动。全年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1件78人,查办侵犯农民利益、贪污挪用农村建设资金和支农惠农专款等案件16件22人,查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案件7件9人。查办维扬区西湖镇经圩村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过程中滥用职权犯罪的窝串案、仪征市大仪镇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案,引起社会反响。全年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892.9万元。

(叶燕琼 任 晓)

 

■预防职务犯罪 发挥市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在教育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新提拔的领导干部、新录用的公务员的同时,将警示教育范围和对象向社区、乡镇、家庭延伸。组织选调生、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参观市警示教育基地;联合市妇联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300余人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活动。全年组织市直机关和各县(市、区)142家单位168批1.4万余人接受警示教育,“扬州市警示教育”网络平台点击率超过13万人次。市警示教育基地获市委、市政府“党政机关工作创新创优奖”,获评扬州市“十大优秀法治文化建设成果”,被省纪委等九部门确定为省级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全市10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职务犯罪同步预防;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针对性地发出预防检察建议,帮助金融、医药卫生、教育等领域完善规章制度,构建系统预防网络。(叶燕琼 任 晓)

■侦查监督 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54件、撤销不当立案70件,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批捕56人,对侦查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3条。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纠正漏捕86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诉134人。在公安派出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加大对基层执法的监督。开展“另案处理专项监督”活动,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刑事犯罪线索40条。(叶燕琼 任 晓)

 

■刑事审判监督 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坚持检察长办案制度。对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社会各界关注的案件、职务犯罪大要案,检察长直接出庭支持公诉24件。规范刑事裁判审查工作,复查全市1572件已决案件;组织开展“刑事抗诉工作百日会战”活动,全年依法对12件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会签《关于办理赌博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统一执法尺度。深化简易程序庭审监督机制,对所有简易程序案件均出庭支持公诉。推进量刑程序改革,在庭审中单独设立量刑辩论程序,规范量刑建议的程序和方法,量刑建议采纳率90%以上。

(叶燕琼 任 晓)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市检察院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15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17件,抗诉后法院再审改变原判1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监督案件执行16件。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服务月”活动,畅通申诉渠道。办理督促起诉案件68件,协助清收国有资产4亿多元。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建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全年支持起诉301件,涉及金额200余万元。(叶燕琼 任 晓)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完善同步监督机制,审查监管单位提请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82人,对其中40人提出否定意见。开展看守所安全管理大检查活动,强化收押检察和事故检察,提出检察建议46件。组织开展缓刑罪犯交付执行、保外就医专项检察活动,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监督纠正监外执行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矫正对象106人,监督收监12人。

(叶燕琼 任 晓)

 

■强化内部制约 围绕执法办案,健全制度,规范办案流程。对执法关键岗位、办案重点环节实行风险评估预警,健全检察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强化对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管理和初查工作,完善对大要案立案的备案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对适用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调查取证规范化等提出严格的要求。出台《办案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意见》,打造执法质量品牌;强化案件质量监管,随机抽取两级法院办结的1012件案件进行考评。制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创建“询案、述案、评案、问责”工作机制,对9件案件启动询案、述案程序,并向全市通报问责情况。完善案件监督管理制度和检务督察工作,促进执法办案制度的落实。(叶燕琼 任 晓)

 

■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 执行《扬州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 “两确定”办法》,对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作撤销、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以及有超期羁押和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等情形的,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全年监督20件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接访、化解矛盾、执法办案等,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促进作用。改革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方式和案件监督范围,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

(叶燕琼 任 晓)

审判

■概述 2010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07万件、审结3.91万件。其中,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603件、审结3471件。(袁江华 黄 燕)

 

■民商事审判 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2.77万件,比上年上升5.62%;审结2.63万件,比上年上升5.14%;解决诉讼标的额31.6亿元。强化民事审判工作。处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全市法院启动家庭暴力案件“人身保护令”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142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585件,维护职工权益,服务企业发展。依法审结征地拆迁纠纷案件42件,促进扬州市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化解房地产纠纷案件326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强化商事审判工作。受理群发化工公司等企业破产案件38件,依法处置破产企业资产0.6亿元、债务1.36亿元,配合安置职工1136人;调解结案涉及琼花集团案件22件,促进企业资产重组。审理金融、投资及企业债务等案件,营造诚信和谐的交易环境。依法调解结案江苏顺大半导体发展有限公司与苏州某上市公司0.6亿元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审结民间借贷案件3343件;开展涉及民间借贷等专题调研15次,提出专题报告8份,宣传剖析45件典型案件。强化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市中级法院与中国贸促会江苏调解中心共同建立涉外商事案件诉调对接机制。依法审结131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和涉外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76.66%。推行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设立开发区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建立由25名技术专家组成的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库。

(袁江华 黄 燕)

 

■行政审判 全年受理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1059件、审结1047件。依法审理土地征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审查涉及重大建设项目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市中级法院连续16年保持行政审判无改判、无发回重审案件。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96.67%。加大行政案件协调力度,化解赵长来、荣维纯诉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复议案等行政争议纠纷案件。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探索赔偿委员会委员听证审理等国家赔偿审判方式改革。

(袁江华 黄 燕)

 

■刑事审判 全年受理刑事案件3335件、审结3301件,判处人犯4860人,其中判处15年有期徒刑以上直至死刑的18人。依法打击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审结陈伟“1·7”抢劫杀人案、孙福成“醉酒驾车”危害公共安全案和孙玉明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审结经济犯罪案件275件、职务犯罪案件76件,其中包括连云港市原副市长杨少华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依法适用财产刑,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万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立面。建立量刑吸纳民意机制,制定《关于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注重吸纳民意、进一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三书一志”工作机制,制作、送达判后答疑书、司法建议书、思想与心理辅导书,建立案件回访日志。建立刑事案件院长、庭长、审判长、合议庭层级把关机制,提升审判质量。建立司法人文关怀机制,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

(袁江华 黄 燕)

 

■立案信访 落实司法为民,强化便民举措,建成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立案咨询、司法救助等“一站式”司法服务。推行涉诉案件风险评估、提示制度和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强化诉调对接和诉前调解工作。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1.71%,比上年提高3.76个百分点;诉前调解案件5257件,调解成功率86.89%;重点涉诉信访案件息诉率100%。市中级法院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诉调对接先进法院、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

(袁江华 黄 燕)

 

■平安创建 推进“法治扬州”和“平安扬州”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审结未成年人案件526件。推行“圆桌审理”、聘请心理咨询师参与等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案件审理方式,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31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缓刑犯、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回访、帮教工作。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对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等百余家媒体报道扬州市法院“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调研成果。加强司法宣传。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稿件900余篇;与扬州日报社、扬州电视台合办《小邵跑法庭》、《法庭传真》、《法苑》等栏目,以案释法,宣传法律。(袁江华 黄 燕)

 

■执行工作 全年受理执行案件8532件、结案835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5.4亿元。强化执行措施。与公安、金融、工商、房地产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合作,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在全市各乡镇、街道聘请副书记、副镇长、司法所长、综治办主任、村主任等488人担任执行联络员,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建立执行公开曝光制度,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252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及企业发展、民生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案件,讲究执行方式方法,实现执行工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执结东升船厂、金三角船厂违法建设依法拆除案件,按时关闭两船厂,执结涉及东升船厂的71件债务纠纷,保证扬州第五水厂顺利投产和安全供水。规范执行行为。建立执行实施权分权运行机制,执行财产的调查、评估、处置等环节分别由不同人员实施,既相互制约,又提高效率。建立庭审式摇号工作室,规范对外委托鉴定拍卖工作流程,由当事人通过庭审式摇号选择鉴定机构,实现阳光操作。规范执行资源配置,统一组织和调度全市法院执行人员,有效使用警力。实行交叉和指定执行,对涉及地方保护的案件和执行关联案件,由市中级法院统一组织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全年执结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案件62件。提升执行效果。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市法院2008~2009年间可恢复性程序终结的3467件案件和委托执行的201件案件全部清理完毕,执行到位标的额2.7亿元。全面推行执行公开制度。开展“三公开、两参与、一在线”活动,即公开执行卷宗、公开执行日志、公开听证,邀请相关当事人、信访人参与执行活动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一日执行活动”,与扬州电视台联办《执行在线》栏目。完善执行救助机制,对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实施司法救助。

(袁江华 黄 燕)

 

■审判管理 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推行审判执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分管院长、庭长和承办法官等不同主体的审判管理职责。加强案件效率管理,注重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日常督促,实现均衡结案。加强案件管理监督,关注案件质量效率指标变化情况,加强评估分析,加大考核通报力度,推动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发展。强化管理结果的运用,将法官审判业绩考核结果与办案激励、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直接结合。在14项审判质量效率基础指标中,市中级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被改判发回率等10项重要指标居全省法院前五位。(袁江华 黄 燕)

 

■参与社会管理 开展大学生村官与法官结对共建工作,255名法官与546名大学生村官签订结对共建协议,推动大学生村官与法官共同创新社会管理,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民工荒”、企业破产、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的情况,提出司法建议262份。(袁江华 黄 燕)

 

■杨少华受贿案 2006年1月至2009年3月,罪犯杨少华在担任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江苏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某某、连云港仕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范某某、连云港恒润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张某、江苏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某等人所送钱物,合计价值42.0万元,并为苏某某、范某某、张某、孙某某等人谋取利益。2010年6月18日,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杨少华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袁江华 黄 燕)

 

■陈伟抢劫案 1月7日中午,罪犯陈伟到扬州寻找女友,因手头拮据,产生抢劫之念。当日下午,陈伟先后在扬州嘉信茂广场内沃尔玛超市、中联大药房购买明庭牌单刃尖刀1把、口罩1只。随后,陈伟先后两次进入中国银行扬州百合园支行自助服务区踩点,伺机作案。当日19时18分,被害人万某进入该自助服务区取款。陈伟尾随进入,待被害人万某从取款机内取出2000元现金放入包内时,陈伟上前用刀抵住被害人万某腰部,当即遭到反抗。陈伟随后用刀猛刺被害人万某胸部3刀,劫得女式拎包后逃离现场。被害人万某随后被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万某系被他人以单刃刺器刺入右胸,造成胸腹贯通伤导致急性失血而死亡。9日上午,罪犯陈伟在宝应县经济开发区施庄小区被抓获。2月6日,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袁江华 黄 燕)

 

■孙福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2月10日20时许,罪犯孙福成在位于扬州市广陵区泰州路的田园肥牛饭店大量饮酒后,独自驾驶轿车离开饭店。当孙福成驾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江都路接近东园饭店的交叉路口时,撞倒李某某驾驶的摩托车,但他没有停车仍继续驾车向南行驶。当孙福成驾车行至该路段东园饭店交叉路口时,撞击徐某某驾驶的轿车尾部,随后又从左侧碰撞马某某驾驶的轿车,但他仍未停车并驾车右转逃离现场。当孙福成驾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文昌路曲江公园附近交叉路口时,汽车撞击杨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尾部,但他仍未停车并驾车折返逃跑。当孙福成驾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解放北路与花园路交叉路口时,汽车猛撞朱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尾部,造成小型客车乘坐人员田某某、田某、陈某某、李某、朱某某等人受伤,小型客车被冲撞后失控撞倒道路北侧隔离道边的路灯杆;孙福成驾驶的汽车随后冲向道路北侧人行道,撞击停放于路边的轿车以及电瓶车等物品,直至撞到路边顺云日杂商店的墙面才停住。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派员赶至现场将孙福成抓获,被害人田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验,孙福成血液中乙醇含量272.6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车。6月29日,市中级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孙福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袁江华 黄 燕)

 

■扬州久扬渔具有限公司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案 1999年前后,原告俞某等100多人到被告扬州久扬渔具有限公司工作。2009年1月5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原告实行日薪工作制。该劳动合同经扬州市维扬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原告在被告久扬公司工作至2009年12月3日离职。同年12月22日,原告通过特快专递向被告发出告知函,以被告未依法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为由,要求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和赔偿。市中级法院与维扬区法院坚持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针对已经提起的诉讼和大量可能提起诉讼的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召集劳资双方当事人,分析案情,析法明理,化解心结,阐明调解的共赢效果,寻求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诉求之间的合理连接点,说服双方寻找最佳途径解决纠纷,使100余件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其余诉讼案件通过和解均得到妥善处理。

(袁江华 黄 燕)

司法行政

■概述 2010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司法所。至年底,全市有49家律师事务所、8家公证处、8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和5家司法鉴定机构;有司法行政人员465人、律师486人、公证人员67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84人、司法鉴定人员68人。全年办理各类公证5万多件、出具司法鉴定书6113件,为社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法制日报》两次报道扬州市法治文化名城实施战略和“双促双助”(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活动的情况。(朱一羽)

 

■法律服务 2010年,全市司法系统开展“双促双助”活动,融入经济发展大局,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目法律评估,为全市贸易项目洽谈、合同审查等提供法律建议2万多条,律师、公证员服务苏中江都机场等1亿元以上项目418个;公职律师服务“鉴真坐像回扬省亲”等重大活动;全程介入“城中村”改造,调配骨干力量保障拆迁改造,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公证机构为重点工程招投标、解困房安置、土地征用补偿等提供公证服务5000多件,减免公证费用60多万元。举办扬州市青年律师论坛(沙龙),引导律师为全市300家创新型企业提供专项服务。服务扬州“智谷”高新产业园、“三新一网一书”(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智能电网,电子书)建设,研究解决项目开工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各种法律问题;开展法律服务“园区行”、“沿江行”、“进企业”活动,走访企业2500多家,排查调处各类涉企纠纷1000多件,避免和挽回企业经济损失9.3亿元;高朋律师事务所成功办理扬州市首件国际反倾销案件,产生较好影响。推进“一村一顾问”(一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和“所所结对挂钩”工作,实现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的有机衔接,发挥法律服务整体效应。市司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成立扬州市依法诚信经营促进会,联合召开深化“法企合作”推进会,与市重点企业签订“法企合作”协议。组建由律师、公证员组成的扬州市法律服务专家团,为城市交通、环保、新能源等民生、公益事业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全市建立“法企合作”平台21个,3210家企(事)业单位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一村一顾问”建成率100%。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印发《星级律师事务所评定活动方案》,评出首批28家星级所;建立网上律师、律师事务所诚信档案;研制公证机构形象导视识别系统,推进公证机构信息平台建设;全市5家司法鉴定所全部通过司法部能力验证,1家鉴定所通过国家级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全年1118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23.1%。全市法律服务业总收入1.3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5万多件,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书6113件,采信率99%。(朱一羽)

 

■法制宣传 2010年,扬州市推进“五五”普法,创建法治文化名城。市委、市政府先后3次发文并召开会议部署“五五”普法检查工作,市领导带队对各地、各部门普法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检查情况在全市通报。印发《建设法治文化名城实施方案》,推进机关法治文化普及化、法治文化广场系列化、文化解读工程大众化、法治文艺渗透经常化和媒体法治阵地立体化“五化”建设,实施法治文化解读工程,建成扬州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馆等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普法领导小组转发广陵区《大学生村官积极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全市成立80支大学生村官普法宣传队。推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月度通报制度,召开扬州市市直学校法制教育观摩交流会和首届校园法治文化节;命名表彰扬州市第六批民主法治村(社区)13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成率96.1%。

(朱一羽)

 

■人民调解 落实政法“三项重点”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预防犯罪。2010年,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办公室设立民生、经济、执法类矛盾纠纷调解指导小组,成立大调解专家指导委员会,指导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新机制,全市23个基层人民法院(法庭)、116个基层派出所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各县(市、区)组建医患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宝应县研发“网上大调解服务中心”,仪征市司法局增设人民调解科。制定县、乡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贯彻实施意见,3个县(市、区)、30个乡镇调处中心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全市有调解员8116人,全年受理矛盾纠纷1.82万件,调解成功1.79万件,调处成功率98.5%。(朱一羽)

 

■社区矫正 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的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强化对全市“两类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压缩两类人员重新犯罪空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0年,扬州市开展社区矫正“教育矫正年”活动,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做好当前两类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中心)建设。全市接受刑释解教人员1107人、社区矫正对象1178人,“两类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年11批次700名“两类人员”参加技能培训,420名矫正对象接受心理矫正。(朱一羽)

 

■法律援助 深化法律援助便民主题活动,健全市、县、乡三级服务网络,依托村(社区)司法站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建立、完善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等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站,新增律师事务所、企业、建筑工地等150多个受理点,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推广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加强援调对接(法律援助与大调解对接),化解琼花集团等10多件次农民工群体性案件,非诉讼调解占法律援助案件总量的70%。将省新增的法律援助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妥善办理一批涉农种子质量法律援助事件。扬州市2件法律援助案件分别入选省十大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和省十大优秀提名案件。2010年,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922件,比上年增长25%;接待来访、来电、网上咨询1.88万件,比上年增长28.6%;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808件,比上年增长12.4%,服务对象满意率99%以上。建成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推出法律援助免费心理咨询服务。公交车体公益宣传广告获全国法律援助宣传平面类优秀作品奖。扬州在全国法律援助联系点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中央、省、市领导先后8次视察指导扬州市法律援助工作,省内外11批200人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参观考察。(朱一羽)

 

■“双促双助”活动 2010年初,市司法局召开“双促双助”动员大会,成立市“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律服务园区行”活动。制定《扬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围绕市政府在建的387个1亿元以上项目,完善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法律服务“一条龙”机制。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以“双促双助”和“一村一顾问”活动为契机,完善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出台涉及企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扩大投资项目等宏观调控政策提供法律建议,代表政府处理涉法疑难问题。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推进司法行政职能向基层延伸工作,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纳入“大调解维稳网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维稳网络。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机构联合开展自查排险活动,排查调处存在问题,提高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朱一羽)

仲裁

■仲裁案件 2010年,扬州市仲裁委员会(简称市仲裁委)受理案件543件,其中消费纠纷150件、商品房合同纠纷135件、借款合同纠纷113件、物业合同纠纷38件、租赁合同纠纷16件、买卖合同纠纷18件、欠款纠纷17件、其他类经济纠纷56件,涉案标的4.51亿元;当年办结案件476件,其中和解调解成功327件,和解调解率68.7%。(龚名之)

 

■仲裁服务 4月,市仲裁委启动基层仲裁联络员试点工作,聘请近2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仲裁联络员。通过联络员在乡镇宣传民商事仲裁法律制度,规范各类合同文本,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方式化解纠纷。与市残联、市工商联联系,构建仲裁工作为残疾人免费服务、为非公企业优质服务的平台。

2010年,市仲裁委将宣传拓展与仲裁服务向房产、金融、建设、工商、经贸、科技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案源基地延伸;改变仲裁服务方式,从办案裁决为主向案前风险防范、注重和解结案和案后跟踪服务转变,增强仲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龚名之)

 

■仲裁宣传 市仲裁委加大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力度,在《扬州日报》、《扬州时报》、《扬州广播电视报》开设宣传专栏,与扬州电视台《说法》栏目合作制作仲裁宣传片,召开各类协会及相关行业座谈会,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参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宣传仲裁工作。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深化“五五”普法教育。组织“十佳仲裁员”评选活动。在《扬州日报》刊登候选人事迹简介、参评事项和选票,引导公众参与,共回收选票1万余张,在全市仲裁工作会议上表彰“十佳仲裁员”。

(龚名之)

 

■机构建设 11月2日,市仲裁委召开三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通过扬州市仲裁委员会章程修改草案、工作规则修改草案、仲裁暂行规则修改草案和第三届仲裁员名单草案,王玉新当选市仲裁委主任。

2010年,市仲裁委制定《扬州仲裁委员会咨询委员会专家小组会议工作细则》,明确专家小组会议的启动程序;出台《扬州仲裁委员会办案监督制度》,对仲裁员实施案前、案中、案后监督。(龚名之)